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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信力终审须终局

池强表示,要从司法制度设计本身来解决问题

2013年03月11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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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昨日,全国人大北京团审议“两院”报告,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池强提出,必须下大力气提升司法的公信力,这要从司法制度设计本身来解决,终审必须终局,事实上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更高了。

  检察机关对证据的审查力度要加强

  池强说,作为检察机关,司法人员更应该严格地依法办事。但在实践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检察机关承担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职能,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较多,公安机关在这方面的任务非常繁重,案子比较多,希望检察机关批捕或者起诉犯罪的要求也比较强烈,就是公安机关抓了人希望检察机关批捕和起诉,认定他有罪。

  池强表示,同时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对审查案件、保证人权的程序做了许多明确的规定。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对证据的审查力度要加强,要严格把关。

  从司法制度设计本身来解决问题

  池强提到,必须下大力气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对于检察机关来讲,批捕、起诉、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在此过程中怎么取信于民,司法公正怎么能有权威,确实要下大力气,不是一个部门、一段时间就能够解决的。

  他认为,这个问题还要从司法制度设计本身来解决,终审必须终局,现在提出来如果再审不行的话检察机关要提起抗诉,还得法院再审。案件反复地审,有的审了十遍八遍,必然在社会上造成终审不能终局的印象,案子没完没了,谁想怎么闹都行。

  池强表示,任何案件都不可能复原,不可能重复,从司法公正的角度,事实上对司法工作提出的要求更高了。二审即终审,这样一审对检察机关起诉、提供证据、提供事实都是有利的。对检察机关的自身监督也提高了,做到对法律监督和诉讼监督并重。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汤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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