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改革后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新华社电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方案提出,将卫生部的职责、人口计生委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等。同时,将人口计生委的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管理。同时,不再保留卫生部、人口计生委。
方案的说明指出,改革后,我国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继续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合理设置相关机构,充实工作力量,确保这项工作得到加强。地方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A12-A13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官方解读
可利用资源
更宽更广了
问: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哪些考虑?
中编办:合并后,两个机构中相似的职能将被“兼并重组”,而两个机构中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职能同时被加强。资源充分利用,另外也方便老百姓办事,现在可以利用的资源更宽了,更大了。因为卫生领域的资源它也可以利用了,卫生系统是比较庞大的。反过来,卫生院、卫生系统医疗服务也得到了加强,它可以把计划生育系统一部分资源加以利用。
据中广网报道
分析
黄洁夫:改革最难的是如何选好人
新京报讯 “手术设计得再好,也需要好的医生来完成。同样,好的政策设计需要好的人来执行——这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昨日表示,改革最困难的是两个部门的职责并在一起时,如何从百姓利益的角度出发定岗、定编、定职责和选人才——这是对未来部长的艰巨挑战。
他举例说,这次改革将计生委与卫生部的职能整合,仅计生委就有近200个工作人员。其中,有一个主任、四个副主任,还有若干司局长、处长。对任何改革来说,“选好人”都是个艰巨的挑战,是根据能力选人还是根据位置选人。“我认为,是选正确的人,是选为百姓服务的人坐在这个位置上。”黄洁夫说,“如果说,这次改革是啃硬骨头,那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就是我们的硬牙齿。用硬牙齿啃硬骨头,改革就会成功。”
90委员联名建议仍叫“卫生部”
新京报讯 昨日下午,全国政协医卫界90位委员形成联名建议,希望依然沿用“卫生部”的名称。委员们认为,职能应该合并,但名称没有必要这样“简单相加”式的合并。
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食药局局长邵明立说,30年前,计生服务职能就在卫生部,后来单独成立了计生委。此次机构改革部门整合,计生委中的“人口计划”职能已划归发改委,其管理职能比30年前要“小”了,因此更没有必要在称呼中体现出来。
医卫界别委员普遍认为,相对于“大卫生”的理念,“计划生育工作”应为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没有必要在部委名称中体现出来。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则表示,“卫生部”的称呼为国际惯例,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名称翻译过于繁琐,不利于国际交流合作。
昨日下午,医卫界两个讨论组分别全体鼓掌通过,由医卫界90位委员联名,正式向大会提出新机构沿用“卫生部”名称的建议。
卫生服务站与计生站“联系密切”
新京报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后,基层的卫生服务站和计生服务站如何整合?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卫生局局长方来英表示,在北京,基层卫生服务站和计生站一直“联系”密切。不少地方,计生服务站和卫生服务站就是一起开展孕前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服务等工作的。2006年起,北京市就开始构建融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服务“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方来英认为,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后,对基层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的职能,将更有促进作用。两种服务力量融合在一起,最终目标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黄峰平表示,改革将使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有效性得到加强。改革后,从计生服务、优生干预、围产期随访、母婴健康、儿童生长发育等方面,从信息获取、分析管理等层面,都更有力、更直接。机构改革将有效减少扯皮,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
●计生政策是否调整?
我看不出这两者(机构改革与政策调整)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组建新部门更多的是发挥(计划生育)政策人性化的一面,将更多地关注民生,更多地关注百姓诉求。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
●失独家庭更有保证?
计生协自觉承担起失独家庭的经济扶助和精神抚慰,试点效果非常好。机构合并后,我希望人口计生领域的服务,可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协会来承担。
——中国计生协常务副会长杨玉学
计生委变迁示意图
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
1949-1957
年八年间,人口净增1.05亿。“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
上世纪
五六十年代
中国提倡计划生育开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中期。三年经济困难和人口低谷时期过去后,中国政府更加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并提出了降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目标。
1962年末
卫生部妇幼卫生司设立了计划生育处,具体负责管理全国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1964年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的周鑫荣兼任该委员会的主任。
1964年5月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专业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的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工作。
1968年11月
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被取消,计划生育工作仍由卫生部承担。
第二个人口高增长阶段
(1962-1970年)
三年自然灾害过后到20世纪70年代初。人口出生率最高达到43.6‰,平均水平在36.8‰。
这一阶段的8年净增人口1.57亿,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现的“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
人口有控制增长
(1971-1980年)
中国政府开始实行计划生育,这一时期,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迅速下降,分别由1971年的30.7‰和23.4‰下降到1980年的18.2‰和11.9‰。
然而,由于总人口基数庞大,1971-1980年,全国总人口由8.52亿增加到9.87亿,净增1.35亿。
1973年7月
面对人口过快增长的严重压力,国务院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机构,依然由卫生部代管。
1981年3月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将其正式纳入政府序列,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陈慕华以副总理的身份兼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第三个人口高增长阶段
(1981-1990年)
20世纪80年代后,计划生育被确定为基本国策。1990年总人口达到11.43亿,被称为“第三次人口生育高峰”。
1998年
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
2003年3月
经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在国务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中,将原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人口计生委承担着执行国家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
2013年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将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口平稳增长阶段
1991年人口出生率为19.7‰,2008年降至12.1‰,十几年下降了7.6个千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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