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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代表委员互动不能只在两会期间

2013年03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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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周观察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多是提出问题,要解决问题还要靠平时的互动沟通。因此,有必要完善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制度和机制,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今年的“两会”已近尾声。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提出提案5641件,其中立案5254件;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数量正在统计中,预计至少也将达四五千件。

  代表委员依法提出提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办理这些提案和建议,则是对这种权利的尊重。近年来,随着民主法治的发展,多数部门和单位把提案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认真办理,收到了较好成效。

  但不可否认,目前在办理答复代表委员提案建议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答复过于笼统,做表面文章、重答复、轻落实等现象。

  比如,已担任多届政协委员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王旭东说:“很多经过大量调研,认认真真写的提案,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同是政协委员的徐晓兰则说:“有些部门办复提案时是在认认真真地‘踢皮球’。”九三学社中央常务副主席邵鸿则建议:“希望委员和承办单位的互动能够更充分。比如我们协商能不能向社会公开?更重要的是,协商之后,办理部门能够真正地采纳。”

  其实,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多是提出问题,要解决问题还要靠平时的互动沟通。因此,有必要完善议案提案建议的办理制度和机制,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首先,要建立完善代表委员与承办单位的互动沟通机制。要完善制度,使有关部门在研究、办理或者落实答复提案和建议的过程中,能够与代表委员进行深层次地、有效地沟通互动。在办理之前,要先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办理过程中,要让代表委员充分知情和充分参与;在办理完毕之后,要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

  其次,要完善督机制。建议将提案和建议的办理纳入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中,扩大专门委员会对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力度。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提案建议,要逐件分析办理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办理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甚至对其提出询问和质询。建议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和议事规则,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政协常委会对办理情况的监督力度,每年下半年起,常委会分期分批听取和审议办理提案和建议的报告,对于每个单位的办理情况,均进行满意度票决。

  第三,要建立完善办理结果公开和社会化评价机制。有关部门对提案建议的办理情况,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确实不宜公开的外,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近几年,浙江、上海有些区县开始探索实行代表建议督办合议制。即在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组织多名代表集体商量讨论,客观做出合议意见,供提出建议的代表采纳,并反馈承办单位。这一制度对提高提案和建议办理质量有积极的意义,建议国家予以推广。

  □祝衡(人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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