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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应让主人说话

2013年03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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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言远旨

  城管更多的应该是不同人群对市容诉求的被动执行者,决定何种市容的权力,应该更多地交到具体的市民手上。

  一组广州城管暴力执法,罔顾受惊、哭泣的小孩的图片再度激起公众的愤怒。毫无疑问,即使卖水果的母亲有行为不当之处,但在执法过程中不回避幼小的未成年人既违法也冷血。现在,广州城管回应,当事城管队员已停职处理,但讨论却值得深入。

  随着经济发展,对市容要求的升级,城管和摊贩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由于城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暴力执法经常见诸报端。一边是强大的行政机构,人多势众,一边是弱小的摊贩,势单力薄,于是,悲苦的画面不但激发了大众的恻隐之心,更激发出强烈的愤恨情绪。

  不过,感情虽然慷慨激昂,但往往也遮蔽理智。摊贩都是底层群体,他们不但为城市居民提供便利,同时也解决了自己的生活问题。但另一方面,他们也导致诸多问题:市容脏乱,堵塞道路,食品安全、假冒伪劣,不一而足。

  这些问题来自于摊贩行为的经济本质,他们所需的是免费获取蕴含在人流量中的购买力,而不承担其经营行为的“负外部性”。所以,如果没有管制,摊贩对人流量的谋取会变成“公地悲剧”:地铁通道中摊贩会多到只给行人留下狭小空间;在马路中的兜售降低车速,都是典型例子。

  所以,人们忽略了的是:他们觉得摊贩并未妨碍他们生活、反而能提供便利,这正是管制的结果。当这种管制不复存在之后,人们就会觉得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小区楼里神出鬼没着收废品的,门外随处可见的菜叶和果皮,喧哗的叫卖喇叭。这又会让他们大声疾呼:这个社会怎么了,政府监管哪去了?

  从更深层次的宏观角度来讲,城管与小贩的冲突根源首先在于:城市秩序、城容是谁的?实际上,城管只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而他们工作目标却是城市管理者制定的,这正如有不少城市为了追求所谓国际化大都市,试图禁止在阳台上晾晒衣服等。那么,问题就回到,归根到底,城市是谁的城市?城市的主人想要什么样的城市秩序?

  以现在城市之大,功能区之多,难以整体性回答这个问题。核心商业区不欢迎卖西瓜的,但居民区却非常喜欢;高档别墅区不喜欢修鞋的,但老人居多的小区却希望有个鞋匠长期驻留。所以,在更大程度上,城管更多的应该是不同人群对市容诉求的被动执行者,决定何种市容的权力,应该更多地交到具体的市民手上。

  在社会自治的长期发展中,欧美居民形成了对城市管理和社区治理的有效表达和实行政治选择的权力。在这个框架下,居民、摊贩可以在一个框架内主张各自的权益。虽然对于目前的中国并不现实。但近年来城市的小区化、社区化却为这个框架提供了一定的可能。

  居民小区,小区中的道路,甚至写字楼的附属区域,其秩序的决定权可交给其相应的产权人或租用人。有了更具体化的产权所有人形象,出于“这个地方属于别人,是私地而非公地”的观念,商贩更倾向于服从,比如商贩很容易接受门卫不准进入小区的要求。即使对于公共属性强的闹市区、公共商务区、主干道的执法,当背后有了具体市民的诉求,摊贩的道德优势就会减弱。反观现在,则是“市容不损我分毫”与被图片激起的情感之间的较量,孰胜孰败,一目了然。

  实际上,如果没有市民的具体投诉,则表明市民对此并无反感。主人不反感,愿意宽容,那就无伤大雅,公权无需越俎代庖去认定市容应该如何,进而强制执法,毕竟,市容是市民的。当然,“市容是市民的”,短短六个字,却有着非常沉重的政治涵义,从这个意义上看,为什么只有具有中国特色的“城管”会恶名远飘海外,就不难解释了。

  □刘远举(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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