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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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好”,不与利益挂钩才真的好

2013年03月17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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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武汉市在部分中小学启动实施了新的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试点工作,以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的“新三好”取代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旧三好”。如今,“新三好”被许多地方学习推广。(3月16日《长江日报》)

  随着时代的发展,“旧三好”有着局限性,而“新三好”符合时代的要求,也跟上时代的节拍。学生该是一个好学生,更应是一个好公民,一个好子女。

  不过,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评选“三好生”的目的是什么?显然是为了表扬学生,激励学生,树立榜样,如果评选出来的“新三好”没有与升学等利益挂钩,那才能达到初衷。否则,极有可能会走偏了。

  评定一个学生是否是好公民?凭什么?很多时候,可能是由社区说了算。据报道,一些学校要求学生在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而且要求社区盖章,可事实上,许多学生并没有参加社会实践,却能够盖章,如此弄虚作假,自然歪曲了社会实践的本义。

  评“新三好”需要有两个问题必须厘清,第一,是否与利益挂钩;第二,如何辨别真假。如果是没有与利益挂钩,而引入外部监督,通过公平公正的方式评选出来,这样的“新三好”才是有进步的。如果这两点做不到,即便是教育理念变得先进了,而实际上也名实不符。

  □滨兵(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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