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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弟子打人 被判赔近万元

未支持原告近十万元索赔要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2013年03月2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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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德纲弟子机场打人事件”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通讯员刘奇琦)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曾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的郭德纲弟子机场打人事件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郭德纲三名弟子及其经纪人王海共赔偿被打公司摄影器材损坏费、员工医疗费等9467元。据了解,此前,该公司曾提出近十万赔偿。

  据介绍,2012年1月9日23时许,因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公司摄影黄某未经郭德纲同意,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擅自对郭德纲进行偷拍,王海等4名德云社工作人员与该公司黄某、刘某发生纠纷。后公安机关对德云社1名工作人员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另外2名工作人员行政拘留12天处罚款500元。

  事后,黄某、大风行锐角度文化传播公司分别将德云社3名工作人员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摄影器材维修费等约5万元。刘某将王海诉至法院,索赔医疗费、植发费等4万余元。

  庭审中,德云社4名工作人员主张,黄某、刘某对纠纷的发生亦有过错,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植发费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对黄某提出的因摄影器材受损导致的误工损失未予采纳;关于植发费用,因未实际发生,法院亦未予支持。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据悉,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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