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同母异父弟弟,哥哥称为教育对方;涉嫌故意杀人罪在一中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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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的王安自称看了《弟子规》后想教育同母异父的弟弟,但却将其打死。昨日,王安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为了鉴定王安的行为能力,法庭首次适用新刑诉法,传唤鉴定员出庭作证。
【案发】
被害人头部遭镐棍猛击
2012年2月22日上午10时许,装修队包工头黄大炜(化名),发现住在后院的儿子黄某还没过来吃饭,于是准备过去催他起来吃饭。
黄大炜昨日庭审作证时,描绘了如下场景:儿子的房门虚掩着,屋内也没有动静,连灯都没开,推开门后发现黄某头朝南躺在地上,脑袋四周有一大摊血迹。“不用看,人肯定没气了,我赶紧跑回前院叫他妈。”黄大炜在庭审时回忆说。
妻子安丽华(化名)赶过来后,抱起儿子痛哭起来,这时夫妻俩才发现15岁的黄某后脑袋上被打出了两个血窟窿。黄大炜说,起初他以为儿子是自己摔倒流血死亡,此时他才意识到可能是他杀。而他们平时放在前院的镐棍就在儿子尸体旁,“那镐棍平时搁前院支大门的,大门也没被破坏,肯定是熟人作案。”黄大炜说。
大兴警方工作记录显示,刑侦人员接到报警后走访了家属及周围邻居,被害人之母安丽华反映她还有另外一个儿子王安,案发前几天王安和她吵架后出走。于是,警方就在当天将王安控制归案。
【疑点】
嫌疑人精神是不是正常
随着警方工作的进行,这桩刑事案件出现了两个疑点。
1985年出生的王安,7岁时父母离异,从此跟奶奶一起生活,再见到母亲时,他已经25岁,当时他只身来到北京,而安丽华已与黄大炜组成了新家庭,并且有了儿子黄某。
本案法官、一中院刑一庭相阳昨日开庭前透露,通过前期的证据审查,未发现案发前哥俩有什么矛盾,那么王安的作案动机到底是什么,主观恶性有多深,是本案的第一疑点。
除此之外,王安的精神是否正常,也困扰着公检两方。据相阳法官透露,王安到案后很快就做出了有罪供述,但是后来又一度翻供,说是他人所为。并且王安在庭审中,面对公诉人的发问,王安几乎每个问题都要想片刻,有时还瞪着公诉人发愣。
而据办案人员透露,王安在刚被控制时表现亦如此,于是委托了鉴定机构对其做精神病鉴定,结果发现从医学角度上王安并无认知障碍。“如果是王安作案,那他行凶时的精神状态到底是什么样?”相阳法官表示,这是本案的第二疑点。
【庭审】
自称起冲突因教育弟弟
昨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王安被押解入法庭。同在法庭的黄大炜,面对法官关于二人关系的询问,一摆手冷冷地说“没关系”。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王安于2012年2月21日19时许,至大兴区魏善庄镇某村其父母暂住处与黄某发生争执,后王安持金属管对黄某头面部多次猛力击打,致黄某颅脑损伤死亡。
听完起诉书,王安对法官说“没意见”。据他供述,他们一家四口关系融洽,只是妈妈总嫌他反应迟钝,为此母子俩曾经拌嘴。案发前几天,王安因琐事跟母亲拌嘴后出走。案发当天,王安回到家中拿衣物,但却发现弟弟的电脑屏幕上是一个网游界面。
“又玩电脑,又不好好学习!”王安罕有地情绪激动起来,他说家人不知道哥俩会为一件事吵架——他不让弟弟玩游戏,但弟弟央求他去买游戏充值卡时都说最后一次,而且弟弟常背地里说妈妈的不好。
王安说,事发前单位发了《弟子规》,想到弟弟的行为违背《弟子规》上的孝道,他就很生气,于是就等弟弟回来教训他。
结果,发生了上述命案。
【作证】
疑犯经鉴定没有精神病
与往常刑事案件大量引述书面证据材料不同,今年起实施的新刑诉法要求强化证人出庭,鉴于本案又有两大疑点,为此昨日法院通知了王安的继父黄大炜及市公安局强制治疗管理处司法鉴定中心两名鉴定员出庭。
两名鉴定员均表示,2012年6月11日,接受预审单位委托已经对王安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当时发现他并没有精神病家族史,只是为人性格内向、有些急躁,但生活状况稳定、无精神异常表现,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至此,检方认为本案两个争议焦点已经明晰,本案系家庭矛盾所引起,王安没有精神病,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建议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王安的指定辩护人也选择做有罪辩护,认为王安的行为构成犯罪,“拿《弟子规》去衡量规范弟弟的行为”,具有激情犯罪的特征,建议从轻处罚。
“我就是想管教他,结果一时冲动酿成大祸,希望早点出来孝敬父母。”临被带出法庭时,王安断断续续地说。而黄大炜提出了高达150万余元的民事索赔,并拒绝调解。
本案未当庭宣判。
■ 庭审对话
“可能人格有缺陷,但不构成精神疾病”
公诉人:性格缺陷对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影响吗?
鉴定员:本案中我们综合分析,王安在打工、生活时能够建立比较融洽的社会关系,维持稳定的适应社会的能力,不构成人格障碍的程度,他可能人格有缺陷,但只是在正常的人格范围内,不构成精神疾病的诊断。
公诉人:分析中提到他多心,这算不算有思维障碍?
鉴定员:询问过被鉴定人,发现2009年到母亲处生活之后,曾经担心母亲和继父背后说他不好,所以比较多心,这是正常心理状态,因为他8岁父母离婚,25岁才跟母亲联系起来,他对母亲及继父比较敏感,这是基于常规的,不构成病理性思维,排除了构成精神障碍。
法官:他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开始实施侵害行为之后,是否始终具备辨认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鉴定员:我们做出的整体评定是他精神状态正常,这就包括他一贯的表现以及实施违法行为时的表现。案发时,据他称他弟弟出言不逊激惹了他,这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是间接性的心理纠纷。因为他2012年1月28日离开家时跟母亲有不快,等他案发前回到住处受到弟弟言语的激惹,那他随后的作案属于正常的转移发泄,情绪激动时的所为。
■ 追访
疑犯之母放弃民事索赔
据法院透露,开庭前被告人、被害人共同的母亲安丽华放弃了本案中的民事索赔,昨日她也没有露面。
安丽华哭完了整个庭审4小时。她说,自己与王安的生父是因为家庭暴力分手,当时一直想把王安接回来,但对方不让。
在王安、黄某两个儿子之中,安丽华表现得一视同仁,只是因为脾气急躁才跟王安发生过争执。
如今,一个儿子死了,另一个可能被判刑,安丽华的姐姐说,出事后安丽华精神崩溃,“既没法怨恨大的(王安),又心疼小的(黄某)”,而安丽华与黄大炜也经常吵架,二人已经不住在一起,一家人所受到的伤害不是一纸判决所能修复的。
本版采写
新京报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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