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只眼
在坚硬的权力和资本面前,农民的生命能换来不被践踏的权利和尊严吗?
河南中牟农民宋合义因不同意公司占地被“意外碾死”一事,还没有一个准确说法。30日上午,湖北巴东农民张某,又因财产补偿诉求与宜巴高速29标段项目部发生纠纷,被水泥罐车碾轧致死。(新华网3月31日)
四天两命,且当事人均丧生于冰冷的庞然大物碾轧之下,这样惨烈的铁血碰撞,实在让人难以接受。在坚硬的权力和资本面前,他们的生命能换来不被践踏的权利和尊严吗?
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是一种合法权益,并不能被随意褫夺。漫说什么农业科技公司的连片开发,就是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征用,也需要事先征得农民的同意。
同样,巴东村民因财产补偿事宜与项目部进行交涉,虽属个体,却是一个公民,项目部可以不同意她的具体诉求,也可以就双方争执的部分再行磋商,甚至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争端。但是,没有任何法律规定,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驱使项目部用水泥罐车来解决问题。
两起事件,虽然距离遥远,却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即在权力与资本双重的挤压之下,农民的权利意识也前所未有地增强了。面对农民日渐苏醒的权利意识,以及日渐复杂的利益格局,有关各方不能再以模糊的地方经济发展、重点工程建设进度等理由,强迫农民低头,更不能动辄要求农民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应该保持足够的理性与克制,尊重农民的权利,并通过法律的途径来寻求破解之道。
事实上,正是因为个别地方权力与资本长期以来对农民合法权利的漠视,甚至巧取豪夺、肆意践踏,才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逝者已矣,他们的鲜血或许会让有关方面的态度有些松动,对农民的诉求做些让步。这样以生命作为代价的让步,终需要换来农民权利保障的进步。希望,对农民权利的保障尽快抵达,农民被碾死的惨剧,不要再发生了。
□胡印斌(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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