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认诈骗指控;检方还指控其伙同他人以办理工作调动为由骗钱;涉案金额共计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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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买官本身是犯罪,我认罪。但说我要把钱占为己有,我坚决不同意。”74岁的被告人任凤坤在法庭上抗辩道。
昨日,任凤坤因涉嫌假借帮人跑官、解除双规诈骗136万元,在海淀法院受审。
案发
“教授”跑官捞人收136万
2010年10月,工作生活在山东的许先生和朋友王某在北京的一个饭局上,认识了被介绍是某知名学府的教授任凤坤。
“他(指任凤坤)特别活跃,侃侃而谈。听说我们是山东的,他也说自己祖籍是山东,很想为家乡做点贡献。”许先生在有关材料中称,任凤坤透露曾经当过兵,后供职于高校,有很多朋友、同学在山东任要职。
许先生称,他认为任凤坤很有能耐。后想起在山东工作的朋友张某想调到山东将有望成立的一个新部门谋个局级位置,就将这个想法透露给了任凤坤,并委托朋友王某专门进京操办此事。2011年1月,他和王某在北京某小区车库门口,将满满一提包80万元现金交给了任凤坤。因心里也没底,他想让任凤坤开一张收条。结果,任凤坤反问“有向领导要收条的吗”,任解释说请托的事不是光彩的事,大领导也不会给他收条。因此,“要收条”的事只能作罢。
许先生称,其间,他的一位朋友因经济问题,被带走调查。于是,他找到任凤坤,被告知朋友因为涉嫌贪污正在“双规”。他托人打探的消息,证实了任凤坤的消息。于是,他再次相信了任凤坤有能力办事,就拿出56万元,希望任帮忙“捞人”。
但是,买官、捞人的钱送了,事情进展却杳无音信。2012年6月,许先生报警。
庭审
被告人称只跑腿没收钱
检方指控,2010年10月至2011年8月,任凤坤伙同刘学东(另案处理),以帮助许某朋友办理工作调动为由,骗取许某人民币80万元。任凤坤以帮助许某朋友解除“双规”为由,骗取许某人民币56万元。任凤坤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庭上,任凤坤辩称,“我从来没有说过调动工作,就是帮人买官”,如何买官是听一个叫刘学东的,他只是跑腿打杂,也不知道刘学东的具体身份,只知道刘退休后在一投资公司做顾问,周围人都称刘为“刘局长”、“刘主任”。有关“双规”的信息,也是刘学东通过在某部门的朋友打探的。
“我没有骗一分钱。”任凤坤多次强调自己的行为不是诈骗。
昨天,该案未当庭宣判。
■ 现场
“我不是教授”
昨日,任凤坤满头白发,走路颤颤巍巍,被带进法庭时差点摔倒。
材料显示,任凤坤“被认为有能力”,一部分原因是他知名大学教授的身份。法庭着重向其进行核实。
“你是某高校的正式编制吗?你具体是从哪个部门退休的?”法官问道。
任凤坤清清嗓子说:“从1958年到该大学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行政干部、技术干部都做过。”
“那你的职务身份到底是什么?是不是教授?”
任凤坤一歪脑袋,提高了音量:“我从来不自己介绍自己……我也不是什么教授,就是个普通工作人员。”
■ 追访
“跑官者只属于犯罪预备”
昨日休庭后,本报记者采访了本案公诉人、海淀区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朱曼莉。
记者:任凤坤和刘学东到底是什么身份?
公诉人:任凤坤确实是著名高校退休的行政员工,并不是被害人所以为的教授级别。刘学东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公职身份,而是企业退休的工人,他是因为看到任凤坤所在公司能放款,就去咨询业务,结识了任凤坤。现在,他已被上一级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记者:就这样两个人,被害人怎么就能相信他们有办事能力呢?
公诉人:任凤坤和刘学东一直宣称他们能办成这样的事。被害人跟他们是在饭桌上认识,本身请托的事项也比较特别,也没有什么条件去核实这两个人的职务,于是就相信了。
记者:跑官、捞人的行为从法律上应该怎么看?
公诉人:本案中,具体跟任凤坤接洽的王某和被害人许先生都只是起到了中间作用,真正想要办事跑官的人可能害怕有不良影响都没有露面。从证据上看,也没有指向这笔钱最后流向了哪个领导。所以,如果没有实际上财产交付,就很难认定构成犯罪。如果确实有相关证据印证,那么就分别构成了行受贿罪。而捞人确实能把人捞出来的话,可能还有渎职行为。
记者:在本案中,一直没有露面的跑官人张某有没有责任?
公诉人:现有证据来看,都是中间人在中间办事,张某到底是怎么想的、什么情形都不知道。目前来讲,他暂时只有犯罪预备,只有预谋而已,这个钱实际上并没有交到当官的人手里,就不算是构成犯罪。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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