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政
江苏省南京市中院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
南京市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红军、德州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白寒冰等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黄胜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黄胜的律师出庭为其进行了辩护。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据新华社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