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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68家站点回收废旧气瓶

使用达15年应尽快报废,回收费5元至30元

2013年04月10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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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昨日,北京市质监局公布废旧气瓶回收处置办法,特别指出目前在全市流转使用的约有100万只液化气瓶并未注册,用户家中和餐饮场所已达到15年使用年限的气瓶,应尽快送到设立的68家专门回收站点报废。

  未注册气瓶约100万只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副调研员由涛介绍,全市在质监登记注册的共有83家气瓶充装单位的154万只液化气瓶。但还有一批是由外地流入北京、液化气经销商贩所有、用户自存以及其他渠道在北京流转使用、却没有注册的气瓶,经测算约有100万只,这其中达15年年限的气瓶都尚未纳入回收报废处置机制中。

  “特种设备中,气瓶事故数最多,主要发生在餐饮企业。”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李亮华指出,北京去年就发生了9起液化气泄漏的人身伤害事故,主要原因是隐患排查不及时,特别是餐饮场所常买不合格液化气或超期未检验气瓶。

  68家回收点可收废旧气瓶

  市质监局表示,达到15年使用年限的气瓶必须由专业检验机构对瓶体进行破坏性处理。由市液化气公司负责,在全市设立了68家废旧气瓶回收站点,回收时,液化气公司将向用户支付回收费用,其中5kg气瓶回收费5元,15kg气瓶回收费10元,50kg气瓶回收费为30元。

  用户如需继续使用瓶装气,可签订安全使用协议并交纳押金,提供新气瓶使用。市民可登录市质监局网站查询68家回收点地址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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