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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结扎致死 三责任人受处分

当地称死者手术失败后医生临床观察不细致、发现不及时,未及时转诊

2013年04月1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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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妇女结扎致死官方100万买断追责权”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萧辉 实习生杨锋)湖北通山县妇女沈红霞结扎致死事件有新进展,记者昨日从通山政务网获悉,通山县4月9日对沈红霞术后死亡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两名计生工作人员和一名主治医生受到处罚。

  据通山政务网发布的消息,通山县计生服务站在实施输卵管结扎术之前为沈红霞做了术前检查,但没有详细了解病史;术后医生临床观察不细致、发现不及时,在实施抢救中没有及时向县人民医院转诊。县计生服务站和主治医生在沈红霞死亡事故中负有责任。通山县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人口计生局分管副局长朱志鹏记过处分,给予县计生服务站站长吴某撤职处分,给予责任医生谭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依据《执业医师法》对谭某进行行政处罚。

  家属

  计生人员知道死者病史

  据通山政务网通报称,县计生服务站在实施输卵管结扎术之前为沈红霞做了术前检查,但没有详细了解病史。

  沈红霞的丈夫程世雄称,他多次向计生工作人员反映妻子患有妇科病的事实。3月18日,程世雄向通山县人口和计生局副局长朱志鹏出示沈红霞的B超检查报告,显示沈红霞有“盆腔积液、左侧附件区小囊肿、肌层内液实性块”等多项妇科病症。

  “朱志鹏看完体检报告后,对我说:‘这可能存在问题,我会和医生商量,保证你妻子安全才会做手术。’最后商量的结果仍然要求我妻子做结扎手术。”程世雄回忆。

  记者昨日多次拨打朱志鹏的手机求证此事,手机打通后无人接听。

  程世雄介绍,3月19日,沈红霞在计生站做手术前,程世雄的姐姐向在场的六七位计生工作人员下跪,说沈红霞身体不适合做结扎手术。“他们说,检查过没问题,结扎是个小手术,不会有问题的。”程世雄说:“现在出了问题,他们又说不了解我妻子的病史,我不能接受这个说法。”

  专家

  二胎后并非一定要结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陆杰华教授指出,公民具有知情选择权,选择什么样的避孕方法是自愿的,计生工作者应该根据公民个人自愿选择以及当事人的身体状况选择合适、安全的避孕措施。

  沈红霞丈夫程世雄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曾经向计生工作人员提出采取上环等别的避孕措施代替结扎,但没有获得同意。

  “避孕并不一定要采取结扎手术,还有上环、男性结扎、皮埋等避孕措施,不可能所有的方法都不适合,这个悲剧本可以避免。”陆杰华说。他指出,在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工作实践中,结扎等长效措施是首选,但不能强行要求公民选择结扎方式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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