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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借刀杀死分手女友

被判处无期徒刑;受害者家属获赔40余万

2013年04月1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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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2012年8月26日凌晨,北京一家连锁酒店的监控录像里,一名男子手持一把水果刀,在房间门口犹豫了半个小时后,走进房间。随后,该房间发生了命案。

  近日,因感情纠纷,某大学学生郭某杀害女友小敏,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被告人曾在屋外犹豫

  22岁的郭某,是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一名学生。

  2012年8月23日是七夕节。

  郭某从河北赶到北京,和女友小敏一起过中国传统的情人节。两人见面后,便一起入住在一家连锁酒店。

  郭某称,在随后的两天里,他和女友及两人的共同朋友崔某,一起逛街。其间,小敏和崔某聊得比较多,自己因被冷落而心里很不舒服。

  “我不知为何小敏一直不高兴。25日下午,她又去找崔某玩,晚上7点才回来。”郭某说,两人见面后就吵了起来。小敏提出了分手,“我就特别生气,走出酒店散心,并有了刀捅小敏的想法,因为我感觉自己被耍了”。

  郭某称,当晚11时左右,他自己从酒店出来。因在外面买不到刀,他看到周围的水果摊上有一把切西瓜的刀,就以买西瓜没有刀切为由,向摊主借刀,并留下100元钱作为押金。随后,他持刀返回了酒店。

  酒店监控录像显示,郭某拿着刀在房间门口犹豫了约半小时后,走进房间。

  郭某称,他走进房间后,便将刀放进了洗手间的垃圾桶内。他向小敏表示想和好,被小敏拒绝。此刻,他更坚定了对小敏动刀的念头。当小敏背对着他躺在床上后,他拿出刀,刺向了小敏。

  受害者身中数十刀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2012年8月26日3时,郭某因感情纠纷,手持尖刀扎刺22岁的女友小敏,对方身中数十刀后死亡。当日5时18分许,郭某拨打“110”投案。

  案件审理中,郭某的家人与小敏家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40.3万元赔偿款。

  近日,法院认定,郭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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