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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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2013年04月15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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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特权要向“不成文规定”宣战

  2010年7月,李宇锋进入广东兴宁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他的父亲正是该民政局副局长李思中。“兴宁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级提出要求,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李思中说,这是市里主要领导表过态的,但是没有发文。对于李所称“不成文规定”,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均向记者证实,是有这么个说法。(4月14日《南方农村报》)

  被记者调查“任人唯亲”,李副局长顿时产生“激动”情绪,这一点不奇怪,他无法不感到憋屈的是,自己个人其实并没有背地里搞什么鬼,而是“光明正大”地论功受赏,一切都是按市里“不成文规定”办。副局长之前,他当过乡镇党委书记,对照“规定”,他确有资格享受这一独特的官场待遇。

  尽人皆知,官场上,主要领导向来一言九鼎。而兴宁市这条土法炮制的“不成文规定”,无非也就是领导一句话的事,却为特权提供了畅行无阻的法外“背书”。其个人旨意的强势,足以让原本应该层层把关的制度安排宣告报废,起码已沦为形同虚设。在结局提前锁定而又煞有介事的“程序运作”之下,尽管也有十来个竞争者参与岗位较量,但李副局长的公子注定“不战而屈人之兵”。这就是传说中的“萝卜招聘”。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看不见摸不着的“不成文规定”,作为无处不在的官场“潜规则”,为形形色色的特权安上了一双生命力旺盛的“隐形翅膀”。因此,反特权必须向“不成文规定”宣战,让责任官员曝光,并一一究责。□王景曙(媒体人)

  扰民电话让我崩溃

  因为在某网站上发布一则房屋出租信息,我招来了房屋中介的无数电话骚扰,使我烦不胜烦。

  我删掉这则出租信息后,中介仍缠着不放,某天深夜,我就要休息了,一个房产业务员,又打来电话:“你的房子出租了吗?”我没好气地回答说:“不租了!”那人又问:“那你考虑卖吗?”我说:“不卖!”他仍不死心:“那你打算做抵押消费贷吗?我们公司业务专业齐全,包你满意!”我简直要崩溃了。

  对于中介的做法,有时,笔者换位思考也能理解,但也不至于如此毫无节制地电话扰民吧?对这种频繁扰民的中介,管理部门可否进行规范和惩戒?□一相(市民)

  高压线下建绿地安全堪忧

  周末,我到朝阳区来广营乡立水桥附近探望姑姑,发现立水桥南东侧有一块春意盎然的绿地,傍晚,市民三三两两在上面散步,可与此同时,绿地上架着两座高压线铁塔,密密麻麻的高压线高高在上,令人恐惧。

  我和姑姑在一起的那两天,发现姑姑宁愿多绕路,也不喜欢从绿地间穿过。我斗胆穿行了一次,看到高压线铁塔上张贴着的“高压线有电,请勿靠近”字样的警告,绿地上也竖立着相似的提示。但不知为什么,弯弯曲曲的小径偏偏从铁塔旁边经过。而让人无比担忧的是,我竟然看到一个年轻妈妈领着两三岁的孩子在绿地上放风筝。一旦风筝碰着高压线,后果将不堪设想。

  绿化部门可以在高压线下绿化地皮,但也要做好防范措施,不让市民靠近。□王晓欢(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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