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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思想史 重读法学先贤程树德

2013年04月2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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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历史及比较研究》
作者:程树德
版本:商务印书馆
2012年12月
定价:33.00元
1946年12月,南京,国民大会制宪会议结束后国大代表们步出会场,记者拥堵采访。资料图片

  《宪法历史及比较研究》一书中并未寄寓太多的家国情怀,程树德条分缕析、不厌其烦地用将近半本书的容量检索各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对立法程序细致入微地比较分析、反复征引,对行政和司法制衡抽丝剥茧般的列举归纳,可以看见其对宪法的孜孜以求和殷殷希望,书中完全不见家国抱负之辞章,却处处都体现出其胸怀家国的伟岸之心。

  程树德(1877-1944),字郁庭,福建闽侯人,中国近代著名法学家。程树德先生早年留学于日本法政大学法律科。回国后,通过留学生授职考试,赐予法政科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此后,他历任国史馆协修、法典编纂会纂修、福建法政学堂教务长、京师大学堂法科教员、留美生考试襄校官、法官考试襄校官、国务院法制局参事和帮办,还曾在北京大学、北平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政治学系任讲师和教授等职。

  程树德积渊博之学识,一生著述丰厚,约计400万字。他的研究领域非常广泛,除法学专业外,还包括史学、经学等。他在法学方面的研究覆盖了中国法制史、国际法、宪法、比较法等学科方向。

  □书评人 伯樵

  程树德的这本小书,其所描绘的世界诸国情形,时代止于1935年;书中大量关于别国宪法的整理归纳,类似的出版物也已汗牛充栋。从内容上说,把它当成史论,未免太简;当成法学论著,又略显过时;从文字上看,还残留着民国时代文白夹杂的印痕;从立意上读,它既没把重点放在阐释宪法“教义”,也没有试图去疏通缜密而繁复的法理逻辑。以此书出版的八十多年后这个时间点来看,它的重印既不像是为了方便我们重新审视各国宪法,也非希冀可以从思想史上重读民国法学研究。

  那么,为何还要再版这本看似过时、内容简要、行文典奥的民国著作呢?也许,我们要重新将《宪法历史及比较研究》这本书及其作者程树德放置回1935年那个异见纷起、动荡不安的时局之中,才能瞥见一些端倪。

  程树德,一生经历了晚清统治、北洋军阀、国民政府、日伪占据时期,可谓生逢乱世。程树德早年受到良好的传统教育,但适逢多事之秋,科举兴废在即,国学功底良好的他并未能参加考试,而是选择东渡日本,研习法学。1908年程学成归来成为光绪年间的进士,1909年授封翰林院编修,遂又成了宣统年间的翰林;其后,他沿袭沈家本的仕途之路,进入政界,参与法典纂修,履任议会议员,执教大学讲堂,辛勤十载著下《九朝律考》,考镜源流,辨章学术,直到今日仍是中国法律史学科内的必读之书。1933年之后,程树德健康状况逐渐恶化,日本侵华又使得其失去了教职和收入,饶是在这种情况下,程树德仍然矢志不渝,心系学术,在时事艰辛的风烛残年著出《论语集释》四十卷,其坚韧之精神、治学之磅礴,让后人心折不已。

  而程树德的《宪法历史及比较研究》著作之时,适逢1935年国民党政府召开国民大会并责成立法院拟定宪法草案,程树德以宪法学术权威和宦途经历丰富的前官员的双重身份和心态,草成此书,“仅列纲要”“增其时用”,不可谓不用心良苦。而他历经世纪之交的种种大变故,从清末立宪,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再亲眼目睹了北洋政府和民国政府的种种司法变迁,更是在学理上明晰宪法之功用和逻辑,在实践上了然中国之状况和政党之诉求,在1930年代,一改其书斋治史的学术路径,连续抛出《比较国际私法》和《宪法历史及比较研究》两本视野开阔、着眼当时的著作,其对中华民族宪政建立的一片良苦用心和深切希冀自是不言而喻。

  《宪法历史及比较研究》一书中并未寄寓太多的家国情怀,而是在第一编中先提纲挈领地从宪法的结构着手,考察历史,追索流变,对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各国宪法的种种更新变化,寥寥数语便予以廓清。第二编系统总结“国家要素论”这一传统命题,从内容上说,程树德秉承了三要素说,即国家由领土、人民和主权(统治权)构成,而并未采取四要素说(即将政府纳为第四项要素)。

  从此也可以瞥见程树德对当时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民国政府的一些颇为值得考究的心态,因为在程树德日本留学所接受的大陆法系的学术训练中,政府作为国家的主要行政机构,一直都是被重点强调和关照,而在全书理性最强的这个段落中,程在国家要素中摒弃了单独置出“政府”这一要素的学理思路,反而将其纳入“统治权”这一更为宽泛的概念中,不得不让人玩味颇多。

  本书第三编“国家机关论”统摄了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组织形式,在今天看来,此类比较研究早已浩如烟海,但是如果我们将思绪拉回民国二十四年(1935)的那个历史背景中,程树德条分缕析、不厌其烦地用将近半本书的容量检索各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对立法程序细致入微地比较分析、反复征引,对行政和司法制衡抽丝剥茧般的列举归纳,可以看见其对宪法的孜孜以求和殷殷希望。

  我们很难在书中看到那些微博公知言之凿凿的泛泛空论,也丝毫不会翻检出新左学人裁汰史实以为我用的浮夸轻佻,在那个烽火连天的民国岁月中,程树德却能著述出如此具有世界眼光而又高屋建瓴、简洁精要的力作,书中完全不见家国抱负之辞章,却处处都体现出其胸怀家国的伟岸之心。

  作为现代中国的第一代法律人,程树德的著作,和王宠惠、钱端升、居正、王世杰一样,笃定彪炳史册,泽被后人,这也是《宪法历史及比较研究》一书在八十多年后的今天能够再版的深远意义,也是今天的我们对那个时代的宪政改革、司法筑就所做出的一种遥远回想。

  【程氏其他著作简介】

  《论语集释》

  程树德/中华书局/1990年8月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北京大学等高等院校陆续南迁,程树德先生失去教职,生活极端拮据,病无医药,终至瘫痪。然而他仍在“目难睁不能视,手颤抖不能书”的情况下,抱病口述由亲属笔录,历时9年,于1942年终于著成他生平最后一部重要著作《论语集释》四十卷,于1943年出版。

  《自序》云:“著者以风烛残年,不惜汗蒸指皲之劳,穷年矻矻以为此者,亦欲以发扬吾国固有文化,间执孔子学说不合现代潮流之狂喙,期使国人之舍本逐末、徇人失己者俾废然知返。余之志如是而已。”

  《九朝律考》

  程树德/商务印书馆/2010年12月

  1925年出版,是树德先生平生最为重要的著作之一。此著从古籍中搜罗从公元前二世纪起至公元后七世纪间历代已经散失了的法律、科令、格式、刑名和相关资料,并做了综合考证与论述。以十年之功,编成《九朝律考》二十卷,约三十余万言。新中国成立前,此书在国外已有多种译本。

  程氏有云:“余尝谓有清一代经学词章远轶前轨,独律学阙焉不讲。纪文达编纂四库全书,政书类法令之属仅收二部,存目仅收五部,其按语则谓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所录略存梗概,不求备也。此论一创,律学益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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