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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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网络互动,善待公民监督

2013年04月2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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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不能是一个静态的举报平台,而是应该结合互联网的特点,在互联网上主动作为,想方设法与民众、举报人产生互动。

  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等主流商业网站,昨日同步推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鼓励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违纪违法行为。

  以前,中纪委、中组部等部门也曾推出网络举报平台,这次联合多家新闻和商业门户网站同步推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相当于建立了一个更加强大和影响力广泛的“网络反腐举报联盟”。这为公民提供了更加便利的反腐举报渠道。

  善待公民的监督权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为民众提供监督的便利,创造条件让民众进行监督。

  其实,做这样的事情,并不需要太多技术难度,社会效果却非常好。现在,民众如果要是举报某个官员、某个政府部门的腐败行为,不必再去搜索登录各个相关部门的网站,只需要打开一家门户网站的首页就可以了。

  如果,你打开的是新浪网首页,在右侧“新闻”栏目旁有一个名为“欢迎监督 如实举报”的链接。点击这个链接就能进入网络举报的页面,进入这个页面就相当于走进了一个网络举报大厅。这里集合了中纪委、中组部等多个部门的反腐举报入口,你想向哪个部门举报,一目了然。

  联合新闻网站和商业门户网站,推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迎合了民众的上网习惯,和民意更加密切对接。这也为近年来汹涌的“网络反腐”提供了一个“制度性出口”。在互联网时代,反腐败就应该善于利用网络,提高反腐效率。

  现在,网络举报监督专区这个台子搭了起来,接下来就是如何推广、运用好这个平台的问题。

  显然,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不能是一个静态的举报平台,而是应该结合互联网的特点,在互联网上主动作为,想方设法与民众、举报人产生互动。互联网的特点就是互动,有互动才会有持续的关注度和影响力,也才能赢得更多的民众信任,并进而让民众养成发现腐败线索就到这里举报的习惯。

  当然,网络举报监督专区和民众的网络互动,前提必须要遵守法律、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在此前提下,其实互动并不复杂。比如,及时回复举报人案件受理、查办情况;向公众定时通报收到多少举报信息,多少属于有效信息,多少信息调查之后认定无效等。建议能够建立完备的举报信息跟踪,办理回复制度,这些工作做起来也并不是很难。

  当然,最好的互动效果就是,有关部门利用这个平台,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办几件有影响力的案子,让民众看得见平台的实际效果。网络举报平台有实效,人们还是会愿意多走这个渠道,毕竟反腐最终还是要靠查办部门来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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