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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被令整改并补偿投资者

换购导致资产损失,涉事基金经理人被罚3年不得担任基金经理

2013年04月20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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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昨日称,针对南方沪深300ETF近期大比例接受永泰能源股票换购,导致资产损失事件,证监会已对相关负责人采取监管措施,并要求南方基金对持有人赔偿。

  南方开元300ETF是由基金开元“封转开”而来。3月初,一家持有沪深300成份股永泰能源大量股份的机构投资者提出,以永泰能源股份换购南方开元300ETF。南方基金接受了部分换购申请。

  永泰能源于2013年2月19日收盘后因重大事项开始停牌,该股于4月3日复牌,股价下跌,使基金净值表现偏离标的指数,引发了部分投资者的质疑与投诉。

  证监会责令南方基金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暂停受理审核其新产品和新业务的申请,对基金经理人潘海宁采取三年内不得担任基金经理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监管措施、对ETF投资总监刘治平采取出示警示函。同时,责成南方基金运用自有资金4799.57万元对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赔偿。

  南方基金昨晚表示,将尽快推出补偿方案,用以弥补4月10日登记在册的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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