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4: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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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震灾,不能“滥情”更不能“无情”

2013年04月24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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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在指责“无谓煽情”的同时,不可否定本能的情感表达。滥情不当,无情更不应该。

  芦山地震后,大量媒体应声而动,电视直播,报纸聚焦,为公众了解灾情动向提供了重要“窗口”。但与此同时,也有舆论指责,部分媒体和网民“瞎抒情”。

  这番指责,并非全无道理。就眼下看,有些对芦山地震的报道,确实用力过猛,或用绝望表情、悲怆配乐,去烘托凄冷的氛围,刺激公众泪腺。这实质上,也关乎媒体报道的伦理,甚至有“滥情”的嫌疑。

  灾难报道,确需媒体理性而节制。但在指责“无谓煽情”的同时,也不可否定本能的情感表达。滥情不当,无情更不应该。

  应该看到,每次灾难,都会催生出普遍的悲恸情绪,唤起人们的“共同体意识”。媒体在报道中,其公共情怀也难免表现在对个体遭遇、灾民诉求的呈现上。如“悲情母亲”的悲惨经历被报道后,就让不少人心生悲悯。有些温情细节也给救灾注入温热的人性能量。

  在灾后,国内多家卫视暂停娱乐节目,改为播放地震新闻,有的还开通“寻亲热线”之类,这些都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许多网民呼吁“让开生命通道”等,也无关煽情,而是直抵人心的真情书写。

  事实上,相较于汶川地震,此次媒体在芦山地震中的表现,已成熟了很多。它们对灾情严重程度、死亡人数、悲惨画面、救灾实况等的报道,都拿捏好了分寸,懂得克制,也增进了信息的透明。

  面对震灾,不能滥情,更不能无情。过度地渲染悲伤氛围,的确背弃了媒体伦理,但对真实的情感表达,对生命价值的细腻呵护,我们当多些包容与理解,而非苛责。

  □佘宗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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