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06:文化新闻·动态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C06:文化新闻·动态
上一篇

技术领先引发新问题

数字版权保护“公私”有别

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分享:

  新京报讯 (记者张弘)26日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上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联合人民出版社、中央党校中国干部学习网在京举办了“公共文化建设与数字资源版权保护座谈会”。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表示:“从事公益或者公共文化服务的机构和商业作品利用机构(在数字版权的使用上)有区别。”

  座谈会上,各方专家学者和律师界代表一致认为,为了公共文化建设的目的而开发的数字资源,应该严格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使用和传播。应该及时修订《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将以公共文化建设为目的的数字资源运用和传播纳入法定许可。

  汤兆志副司长在发言时表示:“从事公益或者公共文化服务的机构和商业作品利用机构(在数字版权的使用上)有区别,而且在法律法规里已经体现出这点了,对公益机构有所倾斜或者照顾,这些机构在法律规定框架下进行作品利用。另外一方面我们更应该有责任、有义务落实和贯彻具体的法律法规。”

  座谈会上,文著协分别与人民出版社和中央党校就“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数据库及党政图书馆数据库”和中国干部学习网“网络学习平台”项目签署了数字版权框架合作协议。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