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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检查《刑诉法》执行情况

将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出台配套制度

2013年04月2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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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汤旸)今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全市贯彻执行新修订《刑诉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在9月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工作会,听取了相关汇报。

  副市长张延昆表示,各级刑事司法执法机关应及时出台刑诉法实施的配套制度,研究出台为证人出庭作证的政策,并制定统一规范的执行标准,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

  将赴公检法司部门实地调研

  昨日的工作会上,市高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分别汇报了贯彻实施《刑诉法》前期准备工作,以及实施进展情况。市律师协会就保障律师依法规范执业发言。

  据市人大常委会介绍,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刑诉法》颁布以来,“两院”及市政府相关部门贯彻《刑诉法》的前期准备、基础工作和初步进展情况;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刑事法律援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刑罚执行以及特殊程序等规定的贯彻实施情况。

  此次执法检查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现场观摩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共分五个阶段,其中4月至7月将赴公检法司部门进行10次调研活动。

  今年9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刑诉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和审议“两院”关于贯彻实施《刑诉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保障律师会见、阅卷权利

  北京市副市长张延昆表示,为保证新《刑诉法》更好地落到实处,下一步,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刑事办案人员的能力水平,强化刑事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

  同时,完善刑诉法实施的配套制度,各级刑事司法执法机关要及时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要研究出台为证人出庭作证的政策,创造条件提高出庭率,侦查办案人员在法庭需要时要主动出庭。

  张延昆说,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阅卷难、会见难等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解决,但在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要制定统一规范的执行标准,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

  同时,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要加强管理、教育,引导律师依法规范执业。

  此外,各级刑事司法执法机关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完善软硬件设施配备,特别是配备齐审讯场所、录音录像等装备。

  【部分调研活动】

  ●赴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实地调研,听取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工作汇报,了解看守所规范化建设、保障律师会见和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等情况。

  ●赴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实地调研,视察数字化审讯室,了解审讯过程中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等情况。

  ●赴北京市安康医院实地调研,了解对精神病人实施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执行强制医疗等情况。

  ●赴北京监狱旁听减刑假释开庭审理情况,并实地调研北京市天河监狱,听取工作汇报,了解病犯收监、暂予监外执行和减刑假释工作的情况。

  ●赴朝阳区社区矫正中心实地调研,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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