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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不能倒下,齐力“扶”它站起

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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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周观察

  如果说在募捐等方面,民间慈善组织还可以补缺的话,红会的很多其他职能,目前并无合适组织能完全取代。

  芦山地震不仅考验着灾区人民,也再度考验着中国红十字会。在整个地震救援期间,网络上对红会的各种质疑几乎未断,一个质疑被证实为谣言,继而又会冒出新谣言。尽管没找到什么严重污点,但公众似乎并无就此完全信任红会的打算。以至于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决定,要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

  红会是否真的如此万劫不复?红会社监委委员王永提到的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在网上红会面临一片骂声,而在救灾现场,人们最信任的还是红会。志愿者和灾民一看到红会的标志,就好像找到了组织,很多志愿者主动跑到红会的工作地点,要求接受志愿任务。”

  这一矛盾的现象,其实反映了民众内心的矛盾:一方面,对曾出现过系列丑闻的红会怒其不争;另一方面,对掌握众多资源、组织深入完善的红会难以舍弃。

  事实上,在灾区一线的救灾、赈灾终端,和畅通全国的赈灾组织、运输、协调网络方面,红会仍然发挥着主导作用,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实不小,效果也可观,一些民间慈善组织虽然在筹款这个层面有后来居上之势,但在将善款转化为赈灾综合战斗力方面,仍有巨大差距。在这样的情况下,红会体系倘彻底失血、瘫痪,对整个中国慈善事业、对需要帮助的灾区民众,都并无好处。

  而且,查看《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即可发现,募捐只是红会承担职责中很小的一部分,在和平时期红会需履行的职责多达十四项,包括备灾救灾、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宣传培训、推动宣传无偿献血等诸多方面;在战争状态下,则需要履行战场救护、平民救助等五项职责。

  如果说在募捐等方面,民间慈善组织还可以补缺的话,红会的很多其他职能,目前并无合适组织能完全取代。对于这样一个国际公认的重要组织,任其自生自灭,也是不现实的。在任何一个成熟国家和社会,官方、半官方慈善系统和民间慈善组织,也都是各取所长、相辅相成,不能偏废的。因而,中红会的急务,是尽快恢复组织公信力,恢复公众信任。

  去年7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大上级红十字会对下级红十字会的财务监督、业务指导、工作督查力度,下级红十字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要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这被相关人士解读为要加强垂直管理的信号,有助于解决红会总会和地方分会在财务、人事、业务等方面的分割、混乱局面。

  但当外围的监督已经苛刻到了“抠字眼”的程度——红会去灾区错用“考察”二字,都迎来如潮批评——红会的变革,恐怕不能停留于枝节修补,需尽快自上而下地彻底改组中红会管理体制机构,简化层级,精简班子,裁撤冗员,提高效率,清理剔除“挂羊头卖狗肉”的挂靠机构,更换形象健康、有一定号召力的新管理、顾问团队;通过健全制度审查、社会监督机制,让中红会的管理、财务和运作最大程度透明化。

  国务院的“意见”也提到,“在有条件的地方红十字会开展社会组织改革试点”,让一些地方红会逐步去行政化,真正遵循社会组织的规律去管理运营,或是从根本上解决“红会综合征”的治本之策。

  □陈在田(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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