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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提南海问题仲裁 中方拒绝接受

外交部发言人表示,坚持通过双边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

2013年04月2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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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26日表示,中方不接受菲律宾就南海问题所提仲裁,坚持按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有关精神,通过双边谈判解决领土和海洋划界争议。

  有记者问,应菲律宾方面要求,中菲南海争议仲裁庭日前组成,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华春莹答,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向中方提交了就南海问题提起国际仲裁的照会及通知。2月19日,中方声明不接受菲方所提仲裁,并将菲方照会及所附通知退回。中方的上述立场不会改变。

  华春莹指出,20世纪70年代起,菲律宾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非法侵占了中国南沙群岛的部分岛礁,包括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南钥岛、北子岛、西月岛、双黄沙洲和司令礁。中方一向坚决反对菲方的非法侵占,郑重重申要求菲方从中国岛礁上撤走一切人员和设施。

  华春莹说,菲方在通知中声称“不要求对双方均主张的岛礁的主权归属进行判定”。1月22日菲方又公开表示,提起仲裁的目的是使菲中南海争端“获得一个持久的解决”。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而且,菲方以其对中国岛礁的非法侵占作为提起仲裁的基础,歪曲了中菲争端的基本事实。菲方企图以此否定中国的领土主权,使其非法侵占中国岛礁的行为披上“合法化”外衣。菲方谋求这种所谓“持久的解决”企图及其手段,是中方绝对不会接受的。

  华春莹表示,按照国际法,菲方的仲裁主张明显不成立。中方拒绝接受菲方的仲裁要求,有充分的国际法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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