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被害人被骗,最高达57万;婚托称每次获“见面费”200元,红娘称不识婚托身份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身份是假的,名字是假的,连见面也是假的,婚托通过婚介公司的红娘牵线,以相亲为名骗钱。
近日,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婚托和两名红娘被控合同诈骗罪。当庭,婚托与红娘相互推脱罪责,称不知对方情况。
指控
假名假身份婚托化身多人相亲
王某现年52岁,大学文化程度。据检方指控,王某伙同婚介公司的红娘魏某、张某,由两名红娘介绍,王某冒充征婚者,化名刘某等,并虚构身份、职业、家庭条件等信息,以收取建档费、单约费等为名,骗取6名被害人126.8万余元。其中,被害人佘女士被骗57万余元。
2012年7月、8月,三人先后被抓获。现赃款大部分未归还。
据起诉书显示,三名被告人无论是征婚者王某还是两名红娘,均用的是化名,并且王某一人就有四个化名。
检方认为,王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魏某、张某犯罪数额较大,三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均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
红娘与婚托相互推脱称不知情
王某说,2011年之前,他在房地产公司工作,当时为找女友,才与其他女征婚者见面。后来从公司离职,做起了婚托,每见一次面婚介公司的红娘给他200元。
“我主要就是去帮老师(婚介公司红娘)忙的,不是为了去挣钱。”王某说,自己没拿过指控的钱财,在公安机关供述说拿了红娘的钱,是乱说的,“因为一直没睡觉,脑子全乱了,而且当时也不懂法,认为拿钱没什么事,就想赶紧结束审讯。”
王某还称,在他去和征婚者见面之前,对方钱就已经交了,他只负责去见面。
但两名红娘魏某和张某均称,自己没有给过王某每次“见面钱”200元,“直到被抓,才知道王某是个婚托”。
庭审只进行到举证质证法官就宣布休庭。
■ 讲述
“婚托扮假身份引征婚者交钱”
据王某称,他最开始也是去正规的相亲,并且还交了6800元的费用,之后见了一些人,不是特别的理想。
“我后来都不想去了,老师说有时间还是让去见一见,刚开始见面也是不给钱,就是帮忙的,老师也许诺,如果有好的女征婚者,会先介绍给我。”王某说,后来就给个油钱什么的,就这样的,但他不是专门做婚托的。
王某还称,据他所知,每个婚介公司老师手里都有几个,“如果我没有时间,他们还会找其他人的”。
“我就是想过去多认识女性,也不用再交会费,遇到好的就想继续交往下去。”王某再次强调,虽然我的名字是假的,如果发展到一定程度,我再把真名字给交代出来。
王某称,见面之前,“红娘”会先告知他所扮演的身份,见面时,按照这个身份再向女方介绍。
“见过一次面之后,如果婚介公司或者自己对女征婚者没有兴趣,对方还想见面,就说自己忙,或者以出差为由推托。
如果碰到感兴趣的,见面后,要表现出继续交往的想法,目的是稳住女征婚者,让其继续向婚介公司交钱。”
王某称,在此期间,征婚者不仅要交建档费、单约费,如果碰到优质的相亲对象,还可以交封档费,即不再让其继续相亲。同时,红娘如果自己手上没有婚托,也会借用其他红娘的,所以婚托都是流动的。
新京报记者 张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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