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249万,法院判决赔偿2.8万余元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因高速收费,货车司机李革祥与女收费员小祝争吵后,驾车闯关时将阻拦的小祝撞倒,后倒车再次碾轧身亡。
昨日记者获悉,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革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判决李革祥车辆所投保险公司赔偿小祝父母2.8万余元。庭审时小祝父母索赔金额为249万余元。
据李革祥供述,他与小祝争论,想开车不交钱直接闯过去。“当时她阻拦,我开车往前顶,想让她躲开,她退到横杆时摔倒。”李革祥倒车撞到后车停下,“看到她仰面躺在地上,就开车骑着她过去了。”后李革祥自首。
法院支持小祝父母所提丧葬费等诉讼请求。但认为,所提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被害人父母的医疗费等诉讼请求,依法不属于本案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不予支持;所提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依法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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