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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重点产业引进高端人才可落户

空缺岗位可申报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落户不需要工作年限,配偶子女可随迁

2013年05月14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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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引进人才招聘管理办法,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7类重点产业企事业单位,可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配偶及子女可随调随迁。

  和以往相比,《办法》规定单位有空缺岗位,即可申报人才引进,意味着不需要在岗工作几年后申请落户。

  引才企业须在京经营3年

  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明确引进人才公开招聘,将围绕高新技术、文化创意等市重点发展产业及事业单位、区域重点企业进行。单位申报的高端岗位,可通过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不受限制,企业应属于市重点发展产业或区域重点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掌握自主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型企业、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应聘人选不超50周岁

  《办法》指出,用人单位申报的需求岗位,须为高管或核心技术岗位。高管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技师等职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为七级(含)以上岗位。

  应聘者应不超50周岁,在知名企业任中高级管理或技术职务3年以上;主持过科研或工程项目,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或拥有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等北京急需、紧缺的优秀人才。

  有空缺岗位可申报落户

  新规定指出,用人单位只要有空缺岗位,对于确定招聘人选为非北京市户籍的,就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配偶及子女可随调随迁。

  这意味着,针对成熟人才的引进,不再需要在岗工作几年之后方可落户。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时,也可设定期限不超过一年的试用考察期。考虑到招聘人选在京期间工作生活便利,试用期间也可为人才直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 引进人才专项计划重点产业

  ●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高新技术企业;

  ●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交通运输业和商务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企业;

  ●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工艺美术、文化用品生产制造等文化创意企业;

  ●机电产业、交通运输设备产业、医药产业、都市产业等现代制造企业;

  ●中关村“十百千工程”企业、国有重点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各区县重点支持企业;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来京投资企业、驻京研发机构、在京产业技术联盟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教育、卫生、科研、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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