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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反性侵“梅根法”遇到新挑战

当年遇害女童母亲如今呼吁修法;有呼声建议给未成年性侵者第二次机会

2013年05月1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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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9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橄榄球助教杰瑞·桑杜斯基因为对男童实施性犯罪,被法院判处30年监禁。
当年遭性侵遇害的梅根·坎卡。

  1994年的一起儿童性侵案,催生了美国严厉的反性侵法律“梅根法”——性侵者获释出狱后,必须在居住的当地社区登记报备个人行踪、住址、驾照号码、体貌特征等;此外,警方会将上述信息向社区公布,并在互联网上予以广而告之,以示警醒。

  将近20年过去了,当年受害儿童小梅根的母亲近日再次站出来,呼吁修改“梅根法”。这一次,她希望对法律做出调整,对那些发送色情信息和图片的未成年人网开一面。也有呼声建议给未成年性侵者第二次机会。

  焦点 1 之资料公示

  网上可查性侵者信息

  梅根法始于新泽西州。1996年5月,时任克林顿政府批准联邦层级的“梅根法”。

  如今,在纽约州刑事司法处的网站上,“性侵者管理”一栏很明显,网页上一个绿色的查询按键非常显眼。

  网站上写着:性侵者分为三种级别,分别是一等(轻度危险)、二等(中度危险)和三等(高危险)。根据法律,只有二等和三等性侵者的资料可以在网站上查到。拨打特定的服务电话,可以了解所有级别的性侵者资料。

  点击查询按钮,会出现三个选项:姓氏、郡县、邮政编码,只需要填写一项,就可以查询。比如在郡县一栏中选择“布朗克斯”,则会出现居住在此的性侵者姓名。点击一个名字,出现在页面上的是此人的姓名、近期照片、出生日期、身高、体重、住址、危险级别、犯罪历史等。

  打开美国加州的性侵者登记网站,设计更为精巧。查询者可根据姓名、地址、城市、邮编、郡县,甚至公园和学校来查询性侵者资料。

  美国各州的“梅根法”都根据各州的法律作出了一些调整。例如,加州政府网页上没有将性侵者分级,而且有一些性侵者依照法律没有公布具体地址。

  焦点2 之法律完善

  有人为未成年性侵者辩护

  “梅根法”背后的小姑娘梅根遇害将近20年。

  近日,她的母亲莫林再次站出来,表示“梅根法”需要作出一些修改。

  根据现有的“梅根法”,那些给他人发送色情图片、短信的未成年人也被定义为“性侵者”,且这种“烙印”将陪伴终生。莫林就此指出,这一点应该有所修改,“那些发送色情短信的孩子受到了‘梅根法’的威慑,这并非这项法律设计的初衷。”

  莫林将再次与立法者合作,力求推动法律的修改、调整。有评论回应莫林的修改建议称“为什么只限定在色情短信传播者身上,对待未成年人的标准应该更宽泛”,未成年人需要“第二次机会”。

  其实,除了莫林要求修法的表态,美国社会对“梅根法”也有一些负面意见,其中未成年性侵者的登记制度在该国社会引发了广泛关注。一家人权组织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称,将未成年性侵者的资料公布于众,对他们的成长有巨大的负面作用。

  美国《新闻周刊》网站本月刊登了一篇题为“他们不全是野兽”的文章,采访了一名叫雅各布的29岁青年。他在11岁时对妹妹进行了性侵,直到现在仍然活在资料注册的阴影中。他在上大学时,校警整天跟着他;当他在其他城市开始新生活时,网络上的性侵者资料让他无法找到工作,最终被迫流落街头;他离婚时无法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仍然是因为儿时的这段历史。

  该网站文章评论表示,一些不满18岁的性侵者,有些只有8岁,却要面临耻辱烙印、歧视和令人窒息的限制。

  焦点3 之陈年旧案

  梅根之死促新泽西州立法

  “梅根法”的诞生源起于一场悲剧。

  1994年7月的一天,新泽西州小镇汉密尔顿,7岁的梅根·坎卡被邻居杰瑟·蒂曼得科斯哄骗到他的家中,说是看新买的一只小狗。在屋内,蒂曼得科斯强奸了小梅根,随后用一根皮带将其勒死。紧接着,他将小梅根的遗体放入自己的卡车中,又对遗体进行了性侵害。最终,他将小梅根的遗体放入一个木头玩具中,扔到公园内。

  该案之前,蒂曼得科斯曾有两次性侵儿童的前科。在蒂曼得科斯搬到汉密尔顿镇前,当地执法机关完全不知道他的犯罪情况。梅根·坎卡的父母及其社区更是无法对他的前科知情。

  小梅根的遭遇轰动全美。在小梅根父母的奔走呼吁,强力推动之下,新泽西州议会通过了一系列法案,强制要求性侵者登记个人信息、州政府建立跟踪数据库、当有性侵前科者搬入社区时要及时通知社区、对于重复多次性侵者予以终身监禁等。相关法律被命名为“梅根法”,以示纪念。

  ■ 链接

  韩对性侵者“化学阉割”

  对那些将未成年作为性侵害对象的罪犯,韩国有自己的狠招:2011年7月24日,一项允许执法部门对侵害未成年人的性侵者实施“化学阉割”的法律开始生效。这是亚洲国家首次引入这一惩治手段。

  “化学阉割”又称药物去势,是一种药物控制法,用注射或服用荷尔蒙抑制性冲动,但不会使人丧失性能力。

  2012年5月22日,韩国法务部表示,对有四次强奸女童前科的朴某下令进行性冲动药物治疗。

  这是韩国自2011年7月施行相关法规以来执行的首例化学阉割。

  2013年3月17日,韩国法务部表示,将从3月19日起实行《性暴力犯罪者的性冲动药物治疗相关法律》(“化学阉割”法律)修订案。

  该修订案内容包括向所有性侵者实施“化学阉割”。该修订案自2012年12月18日公布以来,经过了三个月的执行宽限期。

  “化学阉割”法律之前只适用于侵犯不到16岁的未成年人的罪犯,修订案实施后范围将扩大到所有性侵者。

  本版撰文 新京报记者 储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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