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被刑拘,“多次被处理因而报复社会”;民航局长称正研究加强威胁民航安全行为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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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深圳市公安局昨日消息,警方已将多次拨打电话谎称飞机上有炸弹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亮抓获。警方表示,经初审,疑犯王某亮交代作案动机为报复社会,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据介绍,经过19个小时的奋战,专案组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和东莞等地警方的配合下,于16日3时15分在东莞市常平镇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王某亮(男,26岁,内蒙古人,无业)抓获。经初审,王某亮对多次拨打电话谎称飞机上有炸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目前正在调查当中。
记者从中国民航局了解到,15日8时起,深圳航空等三家航空公司的5架航班遭遇匿名报警电话,称这些航班上有炸弹,机场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处置工作。事后证实这些报警信息均为虚假恐怖信息。
■ 反应
民航局:空防措施能保安全
新京报讯 (记者郭超)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表示,民航局正与司法部门配合,研究加强对威胁民航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
李家祥昨日在中国民航发展论坛上接受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时有发生对航空器进行威胁的事件,反映出社会一部分人对此类行为所造成后果不清楚。前日发生的5起威胁航班事件,对航线运行造成严重影响,同时也使航空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应从严处理。
他说,发布威胁航班安全信息是犯罪行为,是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范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也加大了惩处此类案件的力度,威胁5个航班的嫌疑人不到20小时就被抓获,反映出打击力度之大。“有些事情不是民航局能单独决定的,我们正协调司法部门加大治理的力度。”
李家祥表示,中国民航虽然处于发展阶段,但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评估,中国民航的安全性可与欧美发达国家媲美。“我们目前的民航空防安全措施是能够保证航空安全的。”民航局将根据新出现的情况,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 分析
“诈弹”破坏大肇事者处罚轻
“诈弹”频袭国内航空公司,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又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肇事者却只承担很低的违法成本。相关专家建议从立法、司法上对“诈弹”零容忍,予以严厉打击,加大量刑和罚金的力度,大幅增加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
一个“诈弹”值上百万
15日,深圳航空公司已起飞的ZH9866和ZH9243航班被第一时间安排返航或就近备降。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蓝鹏律师所主任张起淮介绍,因为客机中途返航或备降,由于只有部分航油消耗,因此要空中放油。除了航油损失,因为返航和迫降导致飞机租赁费用、机场跑道使用费用、频道和飞行器材的使用、乘客的损失赔偿都是不小的数字。
张起淮表示,以一架满载油料从北京飞至三亚的中型客机波音737-800为例,如果中途发生返航或备降,造成的上述直接损失至少在100万元左右。
航空公司多“自认倒霉”
张起淮介绍,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发布针对航班的“诈弹”信息,一般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应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如司法部门认定“造成严重后果”,处以有期徒刑的上限最高可达15年。
近年来,制造虚假恐怖信息干扰民航运输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均受到法律严惩。2012年12月,备受社会关注的“8·30”深航航班“诈弹”威胁案在湖北宣判,被告人熊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尽管如此,在张起淮看来,国内对于“诈弹”行为人的处罚仍偏轻,在一些“航班诈弹”案中,行为人只是受到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而对于因“诈弹”造成航空公司的损失,在司法实践中,也少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航空公司一般都“自认倒霉”。据新华社电
■ 抓捕
电话“露马脚”警方锁定位置
新京报讯 (记者林野)深圳警方昨日表示,疑犯王某亮交代作案动机为报复社会,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诈弹”案并不难破
东莞警方一名知情人表示,5航班遭威胁事件由公安部督办,广东省公安厅指挥,深圳警方和东莞警方联合行动,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判定疑犯藏身地点,最后由东莞警方抓获,并移交给深圳警方。
该知情人表示,类似案件不像其他刑事案件那样难破,“就是影响比较广泛、恶劣。”该知情人说,警方通过疑犯所拨打电话情况,很容易就掌握其藏身地点,很快知道疑犯身处东莞常平。昨天凌晨3时15分,警方在一个出租屋内将其控制。
深圳警方昨晨6时48分发布消息称,王某亮先后6次拨打电话,编造虚假炸弹信息威胁了5个航班。对于是否存在第6个被威胁航班的问题,上述知情人透露,初步了解的信息是其中一个机场的航班收到了两个威胁电话,并不存在第6个被威胁航班的情况。但警方并未透露是哪个机场。
疑犯有前科曾被判刑
上述知情人称,疑犯被控制后,警方在公安联网系统内发现其有前科,有多次违法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此次威胁5个航班作案动机是“出于对社会报复”。
昨天下午,深圳警方的消息证实了知情人所述,王某亮曾在2003年和2006年先后因抢劫被判刑。消息称王某亮曾多次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处理,因而仇视社会,意图报复,因此拨打多地机场电话谎称机上有炸弹。
目前,疑犯王某亮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移送审查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 特写
房东:疑犯看起来很斯文
疑犯王某亮被警方控制后,东莞那间出租屋成为他被控制前呆的最后一地。
该出租屋位于东莞常平镇东元路内,当地人称该地处于常平镇繁华地带,距汽车站1公里左右。
昨天下午,该出租屋房东称房子是三层的普通民房,她将整楼租下来再转租给别人,算是“二手房东”。其表示,该房屋分为长租和短租,平时有不少人住,多为外地来东莞打工者。房东回忆说,15日19时左右,疑犯住进了短租屋日租房,一晚20元钱,因为不像宾馆那样正规,所以并未对其登记身份证信息。
房东说她没想到疑犯会住到她的房里,“我也是警察来抓他的时候才知道。”
据房东描述,疑犯当时只身一人,没有带行李,身高1.7米左右,比较瘦,打扮很干净、利落,看起来很斯文。新京报记者 林野
■ 链接
近期航班“诈弹”事件
●2013年2月8日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C1170航班从广州飞往济南途中接到匿名电话报告,声称飞机上有旅客携带危险物品,后被证实为虚假信息。
●2012年12月1日 南航执飞广州至郑州航班在高空飞行中,收到匿名信息威胁,怀疑飞机上有危险物品,紧急备降武汉天河机场,随后警方排除有爆炸物可能。
●2012年10月9日晚 国航CA4111与CA1578航班均于起飞前接到不明电话威胁。威胁信息后被证明为虚假消息。
●2012年10月8日17时30分左右 南航CZ680航班由于接到匿名恐怖信息,备降兰州中川机场。编造恐怖信息的王某某被刑事拘留。
●2012年8月30日 深航从湖北襄阳飞往深圳的ZH9706航班起飞后收到威胁信息,备降武汉天河机场,肇事者随后被抓。
●2012年8月29日 国航由北京飞往纽约的CA981航班收到威胁信息,起飞后7小时返航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降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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