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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教育“零”状态是重大缺陷

2013年05月20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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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观察

  □郑文(江西湖口县教育局)

  5月11日,广东、湖南等省接连发生三起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亡。夏季来临,学生下水游泳增多,教育部再次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安全教育,并提醒家长课余时间、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孩子的看护和教育,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据5月12日人民网)

  每当夏季来临之时,教育主管部门都要发出通知,要求各中小学加强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允许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但如此一纸通知书却无法遏制学生溺水而不断伤亡的安全事件。难道,面对着学生溺水身亡,我们真得束手无策了吗?

  如何给予学生游泳的救生圈,生命技能教育被赋予了更为重要的意义。应该看到,游泳作为一门重要求生的技能,学生中会游泳的人还真不多。教育部门与其每年发出如法炮制的学生游泳安全通知,还不如重视学生的游泳技能教育。从长计议,学校应当开设游泳技能课程,让学生们真正学会游泳或许意义和作用更大。

  游泳课不仅仅是门体育课程,更是生命生存救助课程,因而,学生能熟练地掌握游泳技能,无疑也为生命的保障多设置了一条保险带。由于过度重视智育,学生对游泳等生命安全救助知识的教育处于“零”状态,这不能不说是个重大的教育缺陷。

  其实,国家相关部门修订的《全民健身游泳等级标准》,已将游泳列入学校教育的各个阶段,并提倡健康游泳、快乐游泳。在上海市,游泳教育逐步从课余活动正式走入中小学的课堂。

  政府加大对学校游泳馆等体育教育设施的投入,是让学生游泳课“游”下去的关键保障。当然,家庭教育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可以让孩子多参加一些游泳培训班,尽快学会游泳技能。另外,一些体育公共设施也应向学生游泳课倾斜,以弥补学校游泳课教育资源的不足。

  我们应当把游泳课作为一项重要的生命生存救生知识列入全民教育的重要内容,使之更好地普及开来,也为学校开设游泳课创造更多的社会环境,让生命的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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