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虚增利润,董事长遭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因“重大事项待查”停牌,如被公开谴责将面临退市
(上接B06版)
平安证券屡屡犯错缘何逃脱“极刑”
分析人士称其设立3亿赔偿基金得以保全保荐资格;证监会称此案处理是“标杆”,处罚力度超以往
5月10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在北京宣布了对万福生科及其保荐机构平安证券的处罚。同一天下午,平安证券在深圳提出设立3亿元投资者损失赔偿基金,为错误“买单”。对此,平安证券称之为“血的教训”。但市场人士认为证监会从轻处罚与平安证券设立3亿元赔偿基金不无关系。
平安证券承担连带责任
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由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的情况,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尚属首次。
万福生科的董秘对新京报称,3亿元本应由万福生科和平安证券等机构共同承担,但是,目前万福生科尚无能力拿出需要承担的款项,由平安证券先行垫付。
“我们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后续追偿还要看最终的赔付比例。”平安证券相关负责人对新京报说,目前各方承担的比例还没有确定,最终赔付完成后,会找万福生科和其他中介机构协商。
保荐机构因上市公司造假而承担连带责任,在此前已有先例。大庆联谊在1997年的年报中虚增利润2828.89万元,并于2000年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23名投资人将大庆联谊和申银证券告上法庭索赔。根据判决,被告大庆联谊赔偿23名投资者实际损失42.5万元,而被告申银证券对与自己的责任相关的24.2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亿补偿为减轻处罚?
根据保荐办法规定,保荐机构出现相关违规情形的,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情节严重的,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并可以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机构资格。
有投资者质疑:“万福生科这样的造假事件都算不上‘情节严重’,那什么才是严重?”
此前传言称,平安证券高层曾赴京做工作。对此,平安证券称,设立3亿投资者赔偿基金是出于主动承担责任、维护投资者利益并尽快恢复正常业务秩序的考虑。
市场人士则认为3亿赔偿基金对减轻处罚起到了效果。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对记者说,平安证券现行设立3亿元基金赔偿投资者,在民事责任方面愿意承担一定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证监会可能降低了处罚力度。而平安证券之所以拿出3亿申请赔付,很大程度上也是怕证监会撤销其保荐资格,不然也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刘国华称,如果证监会对平安证券从重处罚,比如最高是其业务收入的五倍处罚,撤销其保荐资格,实际上对投资者是不利的,因为“罚款是进国库的,投资者不可能拿到钱”。
在上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平安证券的处理是一个标杆,证监会对平安证券暂停荐资格的处罚,其严重程度超过以往。
平安证券屡屡犯错
在近几年的投行业务中,平安证券可以算作屡屡犯错的“坏孩子”。
2010年12月已经过会的胜景山河被曝涉嫌造假上市,在二次上会中终因造假问题折戟。胜景山河的保荐机构正是平安证券,公司的两名保荐人代表被撤销保荐资格。
胜景山河事件尚未平息,平安证券保荐的另一家公司海联讯于今年3月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问题涉及2011年虚增千万利润。
“我们承认自己技不如人,但绝对不是故意的。”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在设立万福生科赔偿基金的发布会上说。
“如果足够重视,这些问题是可以避免的。”一位券商保荐人士对新京报称,保荐机构肯定不希望企业作假,对企业作假知情还保荐上市是不可能的。
“我自己举例来说,首先一个朋友给我推荐一个项目,我去看了,感觉还可以,就跟企业签订信息保密协议,然后上报本公司做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后跟企业签订一揽子协议。随后开始上市辅导,申报材料。这些工作结束后到当地证监局验收,等所有这些事情结束后就可以申报材料进入上市流程了。”上述保荐人说,在上述流程中,尽职调查的环节很关键,问题可能就出现在这里。
“尽职调查按照交易所发布的保荐工作指引一项项来做基本没问题。平安证券项目太多了,可能来不及挨个详细核查。”该保荐人称。
六成收入来自投行业务
据统计,平安证券从2009年新股发行开闸以来,保荐了100多家中小板企业、创业板企业。
平安证券回复新京报时表示,因保荐企业数量较多,所以出现一些这样的案例也存在一个客观原因。此外,过去平安投行的业务发展模式,是一种以“通道业务”为主的投行发展模式,在短期利益的驱动下,部分项目的质量有瑕疵。
“通道业务”即指券商能为投资者提供交易、发行上市和证券交易对接的通道。传统IPO业务属于通道业务。来自2012年3月份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平安证券的收入高度依赖于投行业务,投行收入占总收入约60%左右。
平安证券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平安证券以前是以通道业务为主要模式,属于野蛮生长,注重数量而忽视了质量。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以前核心团队的问题。”
上述人士所称的“以前核心团队”的负责人是薛荣年,也是此次万福生科事件中的当事人,他被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撤销证券从业资格。据媒体披露,2011年下半年,平安集团与原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之间已经存在嫌隙,年底薛荣年出走,并带走了平安证券大批投行骨干。
据了解,薛荣年在任平安证券期间,其主导的平安原有模式,即大规模、流程化、快速高效、粗放激进的投行模式曾在此前市场环境中取得巨大成功。但如今也带来了巨大漏洞和问题。
“万福生科事件是一次深刻的教训,这一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实施投行业务的转型,督促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加到位扎实。”平安证券一位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新京报记者 李蕾
万福生科造假
拷问A股发审制度
学者称发审机构权力与责任不匹配,发审制度合理性再遭质疑
万福生科造假遭罚,中国证监会惩罚了多方中介机构。造假企业被惩罚了,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刑事追责;三家中机构被处罚,平安证券遭遇“史上最严厉罚单”: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
但在整个IPO链条中,占据枢纽地位的发行审核委员会,是否应对造假负责?
证券发行窗口指导多
发审委是依据《证券法》建立起来的股票上市发行核准制度的核心部门。
证监会有关发审的部门法规,主要是2009年修订后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
这一办法虽然在其中规定了发审委的一般规则和程序,但主要的审核要素,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按照这一《办法》以及证监会事后披露的文件,发审委的审核既包括发行文件是否合规的形式判断,也包括对发行人募集资金运用、内控机制、财务及会计合理性、持续盈利能力、关联交易等问题的审核,这已经是典型的实质审核了。
一位中型券商保荐代表说,发审虽然有向重形式审核的方向转变的趋势,但进展有限,持续盈利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仍会被关注。
此外,证券发行审核的程序,历来就是窗口指导很多的程序。比如以前IPO证监会会考察持续盈利能力,这在创业板开始时最为明显;但目前证监会则要在IPO中淡化盈利预期判断。
中国政法大学学者时晋、曾斌曾发表论文中认为,发审委的实质审查意味着监管理念和制度设计上,侧重于依靠政府事前的严格审查来确保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意味着以政府权力确认了发行人具备合格的资质条件,实际上是以政府权力为发行者信誉作了间接担保。
发审委人选与造假者系同行
在这种情况之下,投资者普遍认为,证监会决定了IPO能否可行,是证券市场IPO环节的把关者。
既然是把关者,那么证监会为何不对审核通过的IPO造假负责?
中欧陆家嘴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认为,单从万福生科的案例看,要证明发审委委员有利益交换,才需要他们承担责任,但这很难认定。更广泛地说,如果不存在舞弊,他们就无需为此担责
“这就体现了一个可笑的局面,一个不承担责任的机构来行使巨大的权力。”刘胜军说,这无法解释这个体系的合理性。
证监会也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这一点,去年开始要求逐步淡化IPO审核中的盈利要求。
刘胜军认为,发审如果不取消,也要迈出第一步,比如直接取消盈利审核的要求。
另一方面,在细节上,发审委最重要的组成人选是专业的会计师和律师,这一群体同时也是目前屡屡在IPO造假中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群体之一。
新京报记者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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