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6月11日截止;平安证券表示,后续将对投资者持续发布提示公告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因上市公司万福生科造假而受损的股民今起可上网查询补偿额度。根据平安证券赔偿方案的安排,从5月20日开始到6月11日,符合条件的万福生科投资者可通过补偿基金的官方网站查询具体补偿金额,并完成对《和解承诺函》的点击确认。
该补偿基金官方网站命名为“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www.wfskjj.com)。
5月10日,证监会宣布,作为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的平安证券,暂停其保荐资格三个月,并处罚金7665万元。同日,平安证券表示出资3亿元成立专项基金,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的损失。
据介绍,从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期间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26日、2013年3月2日三个关键时点中任一时点持有万福生科股票的投资者均属于该基金的补偿对象。
平安证券表示,该补偿方案的原则是充分补偿和便捷操作,对于同时符合多种不同情形的投资者,将分别计算并按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确定最终补偿金额。
金额计算时,计算公式未扣除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佣金费率按照目前市场最高标准3‰计算。此外,投资者持股产生的红利也不冲抵补偿金额,资金利息在无法明确区间情况下按照最早起点计算等。
平安证券表示,补偿专项基金后续将持续发布提示公告,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各项操作细则。
“除了线上提醒投资人注意赔偿信息外,还会同步进行线下的工作,会尽量通过各种方式找到这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跟个人就赔偿信息进行确认。比如通过其他券商的帮助获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信息。”平安证券相关负责人表示。
■ 观点
“补偿基金存续期太短”
据平安证券介绍,补偿专项基金的存续期为两个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望在基金成立起两个月内获得补偿。
不少律师建议把补偿基金存续期延长为两年。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此前表示,目前赔偿基金只有两个月的存续期,在这种情况下,很多投资者由于不上网或者出国等种种理由,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消息,等得知消息后基金就过期了,所以建议补偿期限延长为两年。
根据平安证券的补偿方案,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投资损失的投资者,如选择接受基金补偿,则表明其自愿放弃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责任方再行请求赔偿的权利;如选择不接受基金补偿,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刘国华认为,一般诉讼是按先进先出法计算股民损失,而与平安证券的赔付计算方式不同,两种赔付之间会有差距,有可能会出现诉讼赔付高于平安证券方案赔付的情况。
他建议投资者可以咨询下专业人士,看差距是否会过大,如果过大的话,投资者可以选择诉讼。
此外,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成立3亿元万福生科专项赔偿基金是个好事,揭开了中介机构从不补偿到补偿的序幕,从这点来讲,是有意义的。
但是他同时表示,我国证监会建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长期以来并没有使一个投资者获得赔偿。这种投资者保护基金如何与券商的补偿衔接,如何把补偿变成制度化、法律化,而不是肇事者平安证券的“心血来潮”,这是值得监管部门反思的。
新京报记者 李蕾 金彧
声 音
“走法律程序麻烦又费钱”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万福生科的投资者李先生。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2年7月买入万福生科3.2万股,成本价11.5元/股,今年3月卖出时为6.08元/股。按照赔偿基金公告,他符合补偿对象。目前他已经与基金会取得联系。
“肯定要跟万福生科协议赔款。因为走法律程序非常麻烦,时间又久,又要律师费20%。所以选择直接签订和解协议书,获取赔偿。”李先生告诉记者。
此外,投资者刘女士昨日也告诉记者,补偿基金的工作人员已打电话提醒她关注赔偿事宜。新京报记者 金彧
■ 大事记
●2012年9月
湖南省证监局在对万福生科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9月17日监管机构对万福生科立案稽查;9月19日万福生科开始停牌,同时立案稽查开始升级为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2012年10月26日
万福生科公告造假事实,公司去年上半年虚增营收1.88亿,虚增营业成本1.46亿,虚增净利4023万。
●2013年3月2日
万福生科公告显示,2008年至2011年公司累计虚增收入7.4亿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左右。
●2013年5月10日
证监会宣布万福生科欺诈发行和信披违规的行政调查已经结束,万福生科的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被暂停保荐资格三个月,并处罚金7665万。而万福生科以及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也将受到处罚。
新京报记者 李蕾 整理
投资者资金补偿办理流程
发布公告阶段
投资者可通过网站、电话、邮箱等方式咨询补偿范围、计算方法等基本信息。
查询、确认和解阶段
5月20日至6月11日
投资者可查询具体补偿金额,并通过基金网站完成对《和解承诺函》的点击确认。
有效确认阶段
6月17日至6月28日
已确认《和解承诺函》的投资者可通过托管券商的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发出补偿金额的有效确认指令。
资金划付阶段
投资者可于2013年7月5日前对补偿金进行到账查询,若到账金额与基金网站查询的金额不一致,可以通过咨询热线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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