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宗利要求社保基金理事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律师称此案对推进信息公开有正面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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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上自称为“讨债专业户、维权金融女海归”的邹宗利以个人名义起诉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称其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侵害知情权一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因“邹宗利与鼎晖投资公司总裁焦震之前的佣金纠葛”而起,故引发业界广泛关注。昨日,鼎晖在发给新京报的声明中称,邹宗利贬低鼎晖社会形象,侵害商业信誉。鼎晖正在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源于“向鼎晖总裁焦震讨债事件”
邹宗利在微博上被认证为嘉睿资本合伙人,近1年多来,她多次各处实名举报鼎晖总裁焦震拖欠其项目佣金约1000万元的“跳单”事件,而社保基金曾经向鼎晖一期和鼎晖二期分别出资20亿元和30亿元,是鼎晖的最大LP(有限合伙人)。
据邹宗利称,今年1月23日,其便前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当面举报了管理占社保基金5.5%(合50亿元)的鼎晖投资总裁焦震长期偷取鼎晖优质项目,损害投资者利益;以及焦震于2011年偷取鼎晖短期收益30亿元矿产项目,导致社保投资人等损失24亿元事宜,同时提供了相关证据及调查线索。
同时她要求基金理事会提供与鼎晖投资有关的投资信息,其中包括:社保跟鼎晖签署的投资协议;鼎晖提交社保的季报表;社保对鼎晖托管基金的风险管理措施;以及社保对鼎晖的风险评估报告等投资协议。
由于截至3月底邹宗利仍然未收到对方的任何答复,而此时早已过了法律规定的答复期,因此,3月21日,邹宗利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被告没有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侵害了原告知情权。请求法院判定被告提供原告依法申请的相关信息。
原本的“讨债事件”也随之“升级”为如今的“全国社保基金信息披露诉讼案”。
邹宗利称并非借社保基金施压鼎晖
昨日在庭审中,邹宗利没有委托律师,坐在她对面的有社保基金律师和当时接待过她的工作人员。邹宗利在庭审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曾咨询过律师,但听到案情后,没有律师愿意受理。
“我分别于1月23日、2月1日和2月15日去过社保基金理事会,他们不让我进门,甚至威胁要报警。我后来说叫记者来,他们才软了下来。”邹宗利说,2月15日已经过了15天之内答复的期限,社保基金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办公厅领导还没有批。
邹宗利表示,社保基金理事会至今既不提供其申请信息公开的资料,也没有展开相关调查。
她强调,自己起诉社保基金理事会跟披露鼎晖的问题是两回事儿,并非借社保基金施压鼎晖。
“这跟鼎晖的问题是两回事儿,我并不是因为鼎晖去起诉社保基金理事会。我只是单纯地想了解社保基金的信息,希望他们提供信息或者告诉我信息为什么不在公开范围内。根本没想到他们会以那种态度对我。”她说。
基金理事会称不属于公开范围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在庭审时称,首先原告邹宗利要求的财报、季报压根不属于政务信息,社保基金理事会根本不掌握这些信息,而理事会每年的投资运营状况以及年度的预算决算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内容,已经在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网站公开。
此外,被告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提出邹宗利当时压根没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属于不完整的申请文件,那么按照规定在其补充完整前有权拒绝答复。尤其是她当时留下的邮编跟地址不匹配,打电话没人接,发电子邮件也没人回,因此当时无法满足其要求公开的申请。
不过,邹宗利当庭表示,她压根没有收到社保基金的电子邮件,而且事后她还按着上述登记的邮编、地址自己给自己邮寄了一封信,“你们要穷尽一切手段的话,肯定能找到我。”邹宗利说。
昨天庭审持续了约一小时,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日做出判决。
由于法庭内的旁听席座位有限,只有两三家媒体的记者以公民身份获准入内,多数媒体在法院外等待结果。
昨日鼎晖投资公共事务部的一位相关女士也到了庭审现场,但由于法庭内旁听座位有限,她未能进入庭审现场。该女士说。
新京报记者 李蕾 张媛
■ 律师说法
邹宗利被指借机炒作
律师称对推进信息公开有正面意义
昨日有网友认为,邹宗利此次是借着起诉社保基金给鼎晖公司施压,同时有借机炒作之嫌。
对此,北京天地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博士邓志松昨日表示,此案对于推动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和组织进一步改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正面意义。他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实施五年了,但从执行情况来看,各政府部门公开的内容还是太简略、太少了,公众很难从这些信息中了解政府部门运营的真实情况。而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在审理和裁决此案过程中,可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程度,以及如何处理一些敏感信息做出具体规定,对政府信息的进一步公开、透明,以及改进政府工作,是有积极作用的”。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毕建伟昨日表示,本案焦点一是在于邹宗利是否可以申请相关信息公开;二是社保基金的行为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针对第一个问题,国务院有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因此,邹宗利需与拟申请公开信息具有相应的利害关系。
具体到本案中,申请公开的投资信息包括了社保基金与第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因此,本案拟申请公开信息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以及第三方合法权益保护的问题,应依照上述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界定相关事实,从而对于社保基金是否违反信息公开义务予以合理认定。
新京报记者 沈玮青
■ 公司反应
鼎晖称邹宗利侵害公司信誉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2012年起邹宗利开始向焦震“讨债”,并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消息,称其曾为鼎晖投资总裁焦震介绍项目,后未按约定收到相应中介费用,焦震拖欠其项目佣金约1000万元,指责焦震“监守自盗”。鼎晖投资昨日向新京报发来声明称,邹宗利贬低鼎晖投资社会形象,侵害鼎晖投资的商业信誉,给鼎晖投资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鼎晖投资正在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焦震被指“监守自盗”
据邹宗利介绍,2010年通过周末爬山的小圈子她认识了焦震。随后,她将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蒙古国铅锌矿产包项目介绍给了焦震。同时还与焦震达成“口头协议”,若项目成功后者付给她1%的佣金,约1000万元,中铁资源付给她2%的佣金。
邹宗利称,后来鼎晖放弃了该项目,但焦震个人却和几个私人投资者,一起与中铁资源探讨合作。
邹宗利说,中铁资源在香港总体上市后约有三倍回报,焦震等预计1年获利30亿元。焦震窃取该项目,使鼎晖投资错失投资机会,导致鼎晖人民币基金的LP(投资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损失24亿元人民币,鼎晖其他合伙人减少6亿元的可分配收入。
鼎晖称正寻求法律维权
对于邹宗利的指责,鼎晖投资昨日在声明中称,“中铁资源蒙古国铅锌矿产包项目”不在鼎晖投资管理的“全国社保所出资的人民币基金”投资范围,不存在全国社保利益受损;并且,鼎晖投资也没有继续介入上述项目。鼎晖投资旗下各基金在此项目中没有投资,也没有任何利益。
鼎晖称,过去一年来,邹宗利频繁在其新浪微博上发表博文,贬低鼎晖投资社会形象,侵害鼎晖投资的商业信誉,给鼎晖投资在社会上造成了巨大的不良影响。鼎晖投资正在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新京报记者 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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