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联防队员,以查暂住证为由将人带出;指使者已被执行死刑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为报复因打电话收费问题与姐姐起争执的王某等人,方正开指使徐新喜、邹守义冒充联防队员,深夜敲门将王某等6人带出。之后3人合伙将6人杀害并掩埋。
昨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市二中院将徐新喜、邹守义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因电话收费问题起争执后报复
据方正开的姐姐在证人证言中称,1995年10月26日下午,一名女子在她的报亭打电话,因话费问题与她争吵起来,该女子走时说要找人砸摊。
“当晚7时40分许,从348路公交车上下来4个男青年,走到我的摊位旁边,抢走一天的流水钱,之后就赶紧往公交车上跑。”方正开的姐姐说,其中一人王某因抢了两瓶汽水没有挤上车,就被抓住后送去派出所,“我怀疑这4名青年就是受那名女子指使来抢东西的”。
方正开的供述也称,当晚11点多,他和徐新喜、邹守义吃完饭后,徐新喜称知道王某的住处,于是三人就准备前去找王某等人,再教训一番,并问明打砸报刊亭的原因。
判决书显示,徐新喜、邹守义表示同意,并回家换上了治安联防的老式警服,与穿着灰色西服的方正开一起,去了王某的暂住地,准备以查暂住证为由将人带出。
冒充联防队员杀害6人
法院查明,1995年10月27日凌晨1时许,徐新喜和邹守义受方正开(被判处死刑,已执行)的指使,为报复王某等人,冒充联防队员,伙同方正开在朝阳王四营乡大柳树村内,以欺骗、殴打、捆绑等手段,将王某等6人挟持至村南侧菜地内,分别持棍棒、镰刀等猛击6人头、颈、胸等部位,造成6人均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作案后,徐新喜和邹守义潜逃,直至14年后被抓获归案。
判决书显示,案发前,时年22岁的徐新喜与同岁的邹守义在朝阳区某市场当管理员,两人均为河南人。2004年12月,邹守义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9年7月,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09年8月7日,因徐新喜被抓获归案,检举揭发了邹守义,一个月后,正在服刑的邹守义因嫌犯故意杀人罪,被逮捕归案。
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因徐新喜、邹守义积极伙同他人持械致六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二人均为主犯,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二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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