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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庄在青岛 反抗(二)

2013年05月2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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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梁庄记(33)

  谈起在韩资企业的境遇,传有说有很多打小报告整治自己人的中国人,他称之为“汉奸”。工人恨苛刻的老板,更恨这些人,却不觉得偷拿厂里东西有什么不对,隐然将这视为仅剩的反抗手段。

  □梁鸿(学者)

  光亮叔也在一旁激动地插话,“我非常恨这种人。俺们厂里有老乡拿厂里的东西,另外的老乡给韩国老板说小话,最后,老板把老乡开除了。那次新华也受牵连了。我气得不行,那就是汉奸干的事!老板看不见,拿点东西,外国人的东西又咋了。就是中国厂,老板看不见,你拿一点,也不算啥。那不叫偷。咋,咱受的欺负还不够?就不许反抗一下?”

  “你不知道,韩国老板打工人,那可是厉害得很。怀疑工人偷东西,就雇黑社会的人来打河南工人。弄在黑屋里,脸蒙上,打,烟头烧,打晕了用凉水泼,醒过来再接着打。后来都上报纸了,那老板赔了几十万。就这,有些汉奸还给人家当狗腿子,偷死他都不亏他。”

  光亮叔把这些打小报告的、整治自己人的中国人称为“汉奸”,却全然不觉得工人拿厂里的东西有什么不对。“那不叫偷。”为什么?因为工资太低,因为受欺负,因为有理难申,因为老板对工人太狠,不把工人当人,还因为,他是外国人。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光亮叔对“正义”、“汉奸”、“偷窃”的新理解。

  传有讲的则是另外一种状态,“既然你把事做那么绝,咱也没有办法”。这些粗杆子农民工以怠工、偷窃、破坏的方式来弥补损失,以实现他没有得到的“正义”。美国农民政治学家詹姆斯·斯科特把这一消极怠工形式称之为“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这一日常形式不会引起剧烈的社会震荡,但是,却是一股强大的暗流,这一暗流以隐蔽的、负面的方式存在,它阻碍着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的心理嬗变。我们通常会把这些归结为农民的劣根性,但其实,这却是一个弱势群体,一个有强烈的被压迫感的群体所唯一拥有的反抗方式。他们的反抗只能以匿名的、不合法的方式。

  光亮叔讲到他们在2005年所进行的一次公开反抗。那一年,他们星期六、星期天经常加班,老板不给钱。有一天,他们几十个工人就打出租车去青岛外资企业管理处告状,管理处说是市劳动局管,他们就跑到劳动局,劳动局消极推托,他们又跑到市政府接待室,也说是劳动局管,他们就又跑回劳动局,站在劳动局门口,说不处理就不走。这样,劳动局才派人去调查,开出一张罚单。

  当天晚上,带头的工人就被打了。躺在路上,浑身青紫,奄奄一息。过一段时间,又把另外几个带头的工人打了一顿。都是在夜里,一群人呼啦上去,一顿暴打,就跑了。

  我特别想问光亮叔的是:“是谁带的头?”“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大家就商量好,就不上班了,就去坐出租车了?”我希望光亮叔们能够找到一种与老板、工厂对话的方式,这一方式是有组织的、可持续的并且有效的。它不是以“非理性的”、“匿名的”形象,而是以一个现代公民的理性形象出现。但是,这些事件都只是偶然的、个体的事件,不具有连续性和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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