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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案今日二审开庭

2013年05月2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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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前公募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案5月23日上午将在上海市高院开庭,李旭利此次更换了辩护律师。其中之一的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泽5月22日说,将为李旭利作无罪辩护。

  一审法院认为,李旭利在担任公募基金经理职务时,通过指使一家营业部总经理李志军下达买入工行、建行的指令获利。

  周泽22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次将有新证据,证明此前认定李旭利“指使”李志军的情节并不存在。

  2012年11月23日,上海市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旭利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1800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1071.57万元予以追缴。一审判决后,李旭利在上诉期限最后一天作出了上诉的决定。

  李旭利是此前中国公募基金行业著名的基金经理之一,央行研究生部毕业后,先后在南方基金、交银施罗德基金任职。此前证监会和上海警方曾通报,称李旭利在2009年2月28日到2009年5月20日的公募基金任职期间,操盘买入工行、建行,获利超过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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