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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潜规则“绑架”官员选拔制度

2013年05月2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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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笼统的“地区回避”规定,已不足以应对当前出现的问题,需要考虑到现实中权力的影响边界进行细化。根据不同官员权力的辐射范围,明确具体的回避范围。

  近日微博爆料江苏扬州市委政法委书记女儿袁某“火箭升迁”,质疑其“毕业三年升副处”。扬州市委组织部22日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袁某此次任职是公开、公平、公正的。

  尽管从当前的各种信息来看,袁某的“火箭升迁”和现有官员选拔制度并无明显冲突,可父女在同一处为官,且父亲还是扬州重要主政官员,自然难以彻底消除瓜田李下的嫌疑。尤其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官员子女“火箭升迁”的背后,往往少不了父辈的各种影响,给人一种隐性的潜规则“绑架”官员选拔制度的担忧。

  这些选拔表面看起来,似乎程序各方面都无明显瑕疵,但背后却多有种种难以言明的考虑,这正是在新的条件下,少数官员巧妙“规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而出现的新动向,值得人们反思和关注。

  从近来曝光的一些“火箭升迁”的个案来看,无不透出这样的端倪:一方面部分案例已被查出确有程序不公的问题,另一方面这些被“破格”升迁的,多是出自官宦之家。同等的教育经历或工作能力,为什么平民子女“破格”提拔的相对较少,这很容易引发人们的疑问。

  要解决这个问题,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完善相关公职人员任职“回避”制度。从扬州这起案例来看,当地也意识到了需要回避,从袁某报名到常委会票决,袁某父亲全程回避。但这样的回避,显然难以令人放心。他人虽然回避了,但权力的影响力却没有“回避”。

  《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选调生的直系亲属是县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法院、检察院、组织、纪检、人事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的,在工作安排上实行地区回避;选调生一般不安排在本人家庭所在的乡镇(街道)工作锻炼。”

  笼统的“地区回避”规定,已不足以应对当前出现的问题,需要进行细化。从此前被曝光、被查处的一些官员子女违规升迁的案例看,官员子女往往都是在父辈官职权力影响范围之内被升迁,异地违规的情形并不多见。基于这样的现实,有必要把“地区回避”的制度进一步完善细化。根据不同官员权力的辐射范围,明确具体的回避范围。

  当然,回避制度并非万能,而且实事求是说,官员子女中也不乏佼佼者,回避制度不能无限扩大,否则对有能力的官员子女也不公平。要让官员子女升迁经得住质疑,治本的办法,还是完善官员选拔制度,通过透明公开的程序,让潜规则失去暗中交易的可能。

  比如,当前可以推进新任官员家庭成员信息的公开,至少直系亲属中如有从政的成员,必须要将信息公开。通过给公众监督创造条件,或能对选拔公正起到一定倒逼作用。

  □汪玉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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