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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老子”起争执 徒弟掐死师傅

徒弟称,自称“老子”是与师傅开玩笑;其家人赔偿被害者家庭25万元,对方表示谅解

2013年05月2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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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一句玩笑话起冲突,徒弟陈明掐死师傅,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通讯员 李佳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一句玩笑话“老子回家了”,23岁男子陈明惹怒了师傅,结果在争执中,陈明将师傅掐死。近日,陈明因故意杀人罪被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化工厂工人掐死师傅

  陈明,23岁,北京化工厂职工,事发前他刚入职8个月,担任合成车间的工人。据指控,2012年11月17日20时许,大兴区安定镇北京华腾化工有限公司园区内,北京化工厂有机合成车间二层的休息室内,因琐事与37岁的刘某(女)发生争执,陈明用手掐扼刘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当天,陈明向公安机关投案。

  据被害人刘某家人称,37岁的刘某个性爽朗,平时经常带着陈明等人一起吃饭、聊天,陈明他们还称呼刘某“二姐”、“师傅”,刘某生前月薪5000元,据其单位出具证明也显示,刘某是生产骨干,案发前在车间里是陈明的负责人。

  一句“玩笑话”起争执

  “她一下子就急了,我也挺不高兴,这人怎么开不起玩笑呢?”陈明供述中回忆,案发当天是周末,傍晚师傅刘某回宿舍熬粥,他则接到母亲电话催促其回家吃饭,临走时他拍了拍师傅肩膀,喊了一声“老子回家了”,结果二人为此发生争执。

  陈明承认,他当场一把转过身,伸出双手掐住了刘某的脖子,“前后也就一分钟,我看她也不反抗,到最后了才咳嗽一声,我赶紧松了手。”证据显示,陈明身高近1.8米,而刘某只有1.54米。

  被害人家属谅解凶犯

  据陈明与家人的通话记录、就医证明等,出事后,陈明曾在现场试图给刘某做人工呼吸,没有效果后又送到了其母亲工作所在的卫生院,该院抢救了半小时后,也没有任何生命体征,再转院到上一级医院时已出现尸斑。陈明主动报警。

  案件审理期间,陈明的父亲称,儿子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养得五大三粗的,我要说他脑子有病你们肯定不信,但他长这么大就没干成什么事,看见亲戚朋友都不知道叫人。”2012年3月,陈明开始到化工厂上班,车、油钱都是父母出,每月工资全被他用来玩游戏、养猫,回到家也都是躲在自己屋里,甚至不敢跟父亲一桌吃饭。

  尽管如此,在家人的帮助下,陈明还是赶在宣判前赔偿了被害人家属25万元,被害人家属接受赔偿款,对陈明的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对陈明从轻处罚,并撤回对陈明的民事起诉。

  鉴于陈明能自首、取得谅解,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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