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一审时受胁迫编造故事,法院称对此陈述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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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吴敏)李旭利“老鼠仓”一案出现戏剧化情节。5月23日,李旭利在上海高院二审法庭上说,他此前的口供是迫于公安人员对其胁迫。这名前明星基金经理此前被一审法院宣判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获利,被判四年。
翻供称被胁迫未获认可
2009年,李旭利因在基金经理任上间接通过买卖工行、建行股票而获利超过千万元,但此前一审除了口供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李旭利指令一名营业部总经理操作股票。
昨日李旭利在法庭上表示,此前一审中提及的,与某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电话通话并下令其购买工行和建行是自己编的故事,并非事实,做出此举的原因是2011年8月份一陆姓刑讯员曾对他多次威胁,称如再不承认事实就羁押他妻子。此前李旭利的律师周泽表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程序上都存在问题。
李旭利在庭上说,考虑到妻子以及孩子在家无人照顾,才编造了与李智君通电话买股票的故事,他根本不认识李智君。
但随后李旭利案的刑侦负责人出庭作证,否认对李旭利进行威胁。检方在庭上称,李旭利的妻子袁雪梅一直是本案涉案人员,李旭利很多行为都是通过袁完成的,因此检察人员调查袁雪梅是合法的。
昨日下午审判长称,根据李旭利认罪过程,结合相关证据,不能证明李旭利在调查过程中受胁迫,李旭利所表述的查无实据,对李旭利方排除有罪供述申请不予支持。
“提前公募基金一刻钟买入”
在昨日庭上,上海警方作为证人亦披露了李旭利案的一些细节。
其中有细节显示,李旭利的“老鼠仓”账户在上午9点半开始下单,9点32分下单完毕,买入逾5000万元工行和建行股票,而在9点45分,李旭利在自己兼职的蓝筹基金上亲自下单买入工行。
此外警方还重提了2012年通报过的部分内容,包括李旭利的老鼠仓时间比目前指控的更长,从2005年开始就有。此外上海警方还称李旭利曾逃匿北京。
但李旭利在一审中就否认逃匿,昨日李旭利也在最后的陈辞中说,最开始知道被调查时,他和家人都在国外,但自己并没有逃避,而是回国配合调查,如果当时知道已经转为经侦,也不会离开上海。
昨日,李旭利案二审已结束,当庭并未出结果,法庭称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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