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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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河救人染病,不止环保局长要道歉

2013年05月2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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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现在对环保局长的责任说得太多,对于地方政府一把手们则说得有些少。

  温州市苍南县民警张光聪下河救起轻生女孩,却因污水呛入肺部而感染得病。网友喊当地环保局长看望英雄并道歉。苍南环保局长苏中杰随后称会去慰问,“深表致歉!表达敬意的最好方式是把环境保护好。”(据《新京报》)

  此前,温州有企业家和民众出钱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一度令环保局长们卷入了舆论的风口浪尖。而今,警察为救人肺部感染得病,网友们再次将矛头指向环保局长。虽然苍南环保局长坦然接受了网友建议,然而,需要道歉的,难道只有环保局长吗?

  作为环境管理部门的一把手,环保局长固然担负着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环保做不好,环保局长就是失职。不过,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环保部门历来属于政府行政序列中的“弱势”部门,地方环保部门财权人事权都由地方政府制定,环保部门的执法必须看地方政府脸色行事,一切要服从经济发展的需要。正因如此,有地方环保局长曾向媒体抱怨,“没有哪个位置,比我这个位置更尴尬了。”

  所以,真正能主导地方环保治理的,是地方政府一把手,是县长、区长和市长们。没有他们点头,环保局长恐怕不敢阻挡有污染的项目投资,也不敢贸然把一个大的污染企业给关了。环保局长承诺治污,没有地方政府的坚定支持,也将很难落实。

  所以,面对因污水呛入肺部而染病的警察,环保局长之上的县长、市长们,同样需要向英雄道声歉意。一个温州市,680条垃圾河、黑臭河,这无疑是政府环境失职的真实写照。河流污染,使生态环境遭遇破坏,使民众健康被置于危险之中,它还让爱心面临又一种尴尬考验——今后想跳河救人,不仅要冒着生命危险,还要首先克服对污染河流的恐惧。

  现在对环保局长的责任总是说得太多,对于地方政府一把手们则说得有些少。环境被污染,责任往往想到环保局长。之前温州一位市领导的讲话中提出,河流有没有治理好,重要的标准就是环保局长可以下去游泳。显然,他并没认识到,自己和环保局长在责任上其实是一体的;下河游泳的名单上,他理应排在环保局长之前。

  作为地方政府一把手,面对环境污染,应拿出担责的勇气,首先反思自己,对于民众的种种抱怨与指责,全部承受,将压力化为内心的耻感,从而推动环境治理。

  市长治污,是一种法律责任吗,倘若没有履行责任,就要接受民众的批评,郑重道歉,严重的还应下台,接受法律追究。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国华(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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