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阅读】
儿童书与儿童接触到的影视作品,应顾及孩童自身认知发展的规律。成年人,必须要有高度的处理的艺术,才能帮助他们,而非做得相反。
我决不给孩子看《喜羊羊与灰太狼》,除了审美上的不悦之外,我完全不赞同这个动画片表现出来的对生存环境的基本假定:必须你死方能我活;而生活的核心内容,便是挖空心思算计对方。
对儿童的教育,潜移默化的部分,便在于这一类我们成年社会为儿童构建的文化环境之中。教育是一件立体的事情,家庭与学校教育自然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而当一个孩子拥有开拓自身边界的能力,他触手可及的社会文化环境,就变得要紧起来。
就书籍与影视作品而言,存在两个亟待引起关注的问题。
一个问题是我们的社会文化环境,并没有特别为孩子们制定一个较为完备的阶梯状的视听阅读的机制。在一些儿童文学的研究者看来,阅读的分级是一件必要的事情,一则与孩子自身认知能力有关;一则,娱乐追求之下充斥出版物的凶杀暴力,于孩子必然有深刻影响。我看到家长带着孩子看血肉横飞的抗日神剧时,心里总是惴惴,揣测他们会对我们成年社会有怎么样的理解。
另一个问题则与专门的儿童读物与儿童影视作品本身相关。我们确实看到了有眼光的出版人和作家做出了卓越的努力。问题在于,更多的粗制滥造的读物与影视作品,充斥着市场。劣币淘汰良币,而家长如何选择,多数茫然。这当然主要与儿童文学的生产有关。著名的儿童文学研究者诺曼德分析过欧美地区童书制作者身份的改变,当年独立的出版人几乎在近几十年来完全被跨国公司所吞并。以前,独立出版人不仅将工作视为获利的工具,还将之当作对生活品质与文学作品的人文贡献,而跨国公司的着眼点单单在于销售底线。
而在中国,显然有比类似的利润追求更严重的问题,即,在独立出版人创造经典之前,对利润的追求已经将儿童读物市场粗鄙化了。出版人并没有足够的空间,而创作者亦有思维的既定模式,不敢越雷池半步。更有甚者,身为童书作者,却并不懂得儿童文学的原理,也不懂得儿童心理学的逻辑,以为随心所欲的胡编乱造便可以是儿童读物。
我们仍可引用诺曼德的描述:“文学乐趣是什么?文学评论的陈腔滥调认为文学为读者达成两件事情:教化(teach)与娱乐(please)。不幸的是,对许多人而言,乐趣只是文学经验里不具教化作用的那部分——也是他们不必思考的部分。”不懂得这些基本原则而拼命追求所谓“寓教于乐”,这类说教作品的坏处较之过度的暴力凶杀有过之而无不及。
很多年前,蒙台梭利博士曾指出,成年人并不热衷于为他们的孩子准备一个适当而有益的环境,甚至可以说,社会有愧于儿童。如果将这句指责放到今天来观察,我们可能会发现,这是对当下更严厉的指责。
我们知道童年是一种社会建构,波兹曼认为“童年”是文艺复兴的产物。而随着20世纪以来对儿童的研究的加深,到如今,多数当代人广泛认同的是,儿童确实是一种特殊的存在,不仅是实物的存在,更是精神的存在。儿童书与儿童接触到的影视作品,其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应照顾到孩童自身认知发展的规律。激发生命,让生命自由发展,这是教育者的首要任务。我们成年人,必须要有高度的处理的艺术,才能帮助他们,而非做得相反。否则,未尝不会像波兹曼忧心忡忡的那样:娱乐至死,童年消逝。
□蔡朝阳(绍兴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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