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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的梦想

2013年06月0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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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化好东西(1)

  □李冬君(大学教授)

  最早的“宪”字是这样写的(见图),看起来是铸在青铜器上的金文,繁体为“憲”。汉字造字法,取象形会意,从下往上看,一颗心擎着一只目。心是理解世界的能力,而眼睛则用来观察事物、认识世界。“宝盖头”,会意为苍穹,而天空下三横一竖的小木棍,则表示人文初始的某种自然法则作为人的规矩,也许是最原始的“王”,人在天之下,为人以及万物立法,憲是人与自然法则确立的一种契约标志,是人遵循自然法则的一种默契。

  “原始”是什么,是蒙昧,这是启蒙主义者的定义。其实,所谓“原始”,首先与本原有关,其次跟创世有关,而原始人,是创造世界的人。

  人类创世的第一步,是自己首先能够在大地上直立行走,要让心脏先直立起来,这是人类走向“立憲”的开始,借用张载的一句名言,叫做“为天地立心”。心上面立一只眼,心眼并用,人的视域便从二维进入三维,有了东南西北方位,眼观六路,发现了世界,也发现了自己,叫做“为生民立命”。眼睛上面,还有一王,高高举起万物的尺度,叫做“为万世开太平”。“立心”,“开眼”,顶着一“王”,那是人类对于自身的立憲,终于使人成其为人了,“立憲”完成了它的最初梦想。

  战国时代的《逸周书·谥法》里说:“博闻多能曰憲”,《史记》说黄帝“长而敦敏,成而聪明”,取法自然,使人知不善之害。我们常说轩辕氏黄帝是华夏人文初祖,“文”,就是黄帝创立的文明法规。他规定了房子的构造法度、车轮的平衡机制、音乐律法等等,黄帝为中华文明立宪,兑现了“宪”字的人文梦想。

  汉字“圣”的原型为“聖”,上为耳口下为王,意为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就能为王。这是中国文化原创的圣人造型,圣人首先要耳聪目明,就是“博闻多能”,就是“惟聖時憲”,说白了,是“聖王法天,以立教於下也”。一条逻辑下来,就变成了聪明人等于圣人,圣人相当于王,王就是现实中的皇帝。而皇帝立憲,叫做“口含天憲”,“天憲”具有与自然法则一样的无可置疑的绝对权威,解释权就含在皇帝的口里。《康熙字典》对“憲”就释义为“接於目,怵於心,凜乎不可犯也。”显然这一解释完全是出于王权主义的本质需要。触目惊心只对百姓小民;凛然不可犯者,乃一人专制之法度。“憲法”变成人人服从之法,而不是保护人人之法。憲字没了梦想,其心已死,其目已盲,其“王”则沦为集权者的把玩儿。

  中国人立憲五千年了,但那是立于自然法则,立于权力法则,而它未来的梦想是要立于人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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