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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火灾:“灾后重视”能持续多久

2013年06月05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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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灾后重视”自是必要,但千万不能光顾着防止“重大群体事件”,度过眼前就好了伤疤忘了痛。难以持久的“灾后重视”,是对那些被大火吞噬的无辜生命的亵渎。

  造成120人罹难的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火灾事故正在善后,事故原因尚未公布。来自《吉林日报》的消息称,当地要在全省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专项治理行动,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而为了安抚家属,“每个死者家属都要成立一个工作小组”,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吉林省高度重视灾难发生背后的安全隐患排查,并举一反三,展开全省范围内“全面彻底的专项治理行动”,这样的努力确有必要。而其“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规定,也明确了监管层面的责任,或可整顿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不过,灾难过后的“高度重视”,即便措辞再严厉,排查再彻底,问责再具体,依然不过是一种事后的重视。这样的“灾后重视”,或可防范未来不可测的危险,或可消弭潜藏的灾难隐患,但对这一次无辜罹难的120名工人而言,却并无任何实质的意义了。他(她)们的生命,早已在瞬间的爆燃中不幸消逝。

  这并不是否定“灾后重视”的意义,而是旨在强调,在对待灾难的问题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改变一下由来已久的思维定式和行政套路,走出“灾后重视”怪圈——即看似风平浪静的时候,监管形同虚设,一旦发生事故,地方官员和部门都“高度重视”,但当灾难的伤痛过去,看似风平浪静中又在潜藏隐患。这一怪圈,已被多次印证。

  事实上,据当地媒体报道,要“在全省再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专项治理行动”。既然是“再组织”,也就是说,此前吉林省应是组织过专项治理行动的。那么,就有必要追问一下,既然已经“专项治理”过了,何以又发生了如此惨烈的火灾?

  另据新华社报道,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一名姓刘的工人披露,3年前,这里就发生过一次火灾,但他不能确定当时的伤亡情况。不管伤亡如何,既然发生过事故,想必也曾有过“事故后的重视”,但那些重视为何不能避免3年后的悲剧呢?地方政府乃至有关部门,有必要认真反思,究竟如何去做,才能做到其口口声声强调的“严防死守”、“看紧盯住”。

  一场大火,百余人丧生,其引起的震撼和后续影响,难以预计。“灾后重视”需要重视短期内的“善后”,比如,关怀和照拂受害者家属,落实各项抚恤政策、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等。但更多的是要汲取教训,查明事故原因,以责任的追究、制度的完善,来长久地杜绝安全隐患。后者才是更重要的“灾后重视”。

  “灾后重视”自是必要,但千万不能光顾着防止“重大群体事件”,度过眼前就好了伤疤忘了痛。难以持久的“灾后重视”,是对那些被大火吞噬的无辜生命的亵渎。

  □胡印斌(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22-A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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