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任用编外人员须向编制办报批,编外人员不得超出行政编制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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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意见》,将对编外人员“开刀”,采取总量控制、公开选聘、实名制管理等措施。
我国究竟有多少编外人员?迄今,尚没有公开资料显示详细的统计数据。但“编制内”、“编制外”导致的“正式工”、“临时工”双轨制用人模式,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河南审计部门2009年曾进行过一次排污费的专项审计,结果表明,6县(区)环保局实有人员765人,但财政供给人员仅159人,只占总人数的20.8%,而自收自支人员也就是编外人员,占总人数的79.2%。
与编外人员“膨胀”呼应的是,编外人员违规事件高发。延安“临时工城管”打人事件,已不是今年媒体曝光的首起“编外人员”违规事件。此前,遂宁女城管长期公车私用去小区打牌;辽宁省西丰县委“豪车书记”的“临时工”司机私自开车去酒店……如果再向前追溯,往年类似案例更多。
对于种种乱象,南京将采取的做法是总量控制,不论市级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任用编外人员必须向市编制办报批,人员经费由市财政纳入预算,统一划拨,行政机关编外人员不得超出行政编制的10%。
同时将使用编外人员较多的部门——公安、城管等,作为重点,要求制定实名制管理、薪酬待遇标准、分级管理等具体办法。此外,所有编外人员公开选聘。
新京报记者 王姝
■ 对话
“用上世纪的编制,干新世纪的活”
专家认为,旧编制制度造成吃空饷、编外人员大量存在,进而导致公权力使用不规范
南京的上述做法,是否能应对编外人员“乱局”?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等专家认为,对比现行的行政编制制度,南京做法有所突破,但根治编外人员“乱局”,亟须编制制度改革。
“有的事没人干,有的人没事干”
新京报:为什么编制内无法满足需要,大量聘用编外人员?
竹立家:编内、编外的双轨制用工模式,应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如此。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市场的配置作用,编制管理能够满足公共机构的人力配置需求。但是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瞬息万变,对政府部门的职能不断提出新要求。可不少地方的事业单位编制,还是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
以城管为例,作为改革开放后的新组建机构,城管的工作职责达到了100多项。可编制卡得很严。
承担的是21世纪的工作量,使用的却是上个世纪的编制,小马拉大车,这导致一些单位被迫大量使用编外人员。
新京报:但有的单位有人在“吃空饷”。
竹立家:对,比如前不久曝光的“河道所所长儿子领空饷”事件。而正是因为河南叶县河道管理所的编制,22年来核定过两次,才给了这名所长徇私的机会,让自己的儿子从15岁开始,领六年工资。类似事件,还有不少。
总之,目前一些单位“有事没人干”;一些单位是“有人没事干”,聘用编外人员的目的在于,“替代”编内人员的工作量,由编外人员把编内人员“养”起来。更有甚者,就像河道管理所,“分拆”工作量,把一个人的活儿,分拆成三四个人的份儿,从而获得编制。
总之,当前编制制度沿用了几十年,不再是遴选人才有效途径,无法满足现代社会需求,造成种种问题。
对临时工的管理、给的待遇都不到位
新京报:如何看待出了事,都是“临时工”干的?
竹立家:还是编制管理滞后造成的。跟端“铁饭碗”吃“财政饭”、进了“保险箱”的编内人员相比,编外人员是临时的,非正式的,机动性、流动性很强,这就对用工管理提出了挑战。比如城管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等,势必接触到一些公权力,管理不到位,违规是必然的。
另一个方面是,编外人员也面对同工不同酬等不公平待遇。编制内与编制外,不仅仅是工资、福利、退休金等方面有差距,有的单位还对编外人员设置了很多发展限制,比如不考虑提职普升、职称评定。
新京报:那么编制制度应该如何改革?突破点和难点在哪?
竹立家:合理的公共机构用人模式,应该只要权责一致,就不存在编外人员问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建立一个岗位能上能下,单位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
今年全国两会后推进的国务院机构改革,现正在制定各部委的“三定”方案,定岗、定编、定职能。这也有利于解决编外人员问题。
但目前改革难度很大。以事业单位改革为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虽然已经启动,但是,由于许多单位对编制内外人员实行区别管理,引发了关乎社会公平的问题,如“编外”人员是否适用养老保险政策、单位是否为“编外”人员缴费、“编外”人员个人养老金依据什么计算等等,亟待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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