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发生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考核一律不及格
新京报讯 (记者廖爱玲)今后,质量安全监管得好不好、打击假冒伪劣是否得力,将与官员的“乌纱帽”挂钩。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首次明确每年对省级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而一旦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实行“一票否决”,考核一律为D级不及格,其结果还将成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
17个部委组成考核组
此次《质量工作考核办法》是继消防、水资源之后,国家在今年提出的第3个对政府考核项目,考核对象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
“这是我国首次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进行考核,以前从来没有过。”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司长田世宏介绍,将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牵头,会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17个部委成员单位以及有关领域专家,组成考核组,通过现场核查、重点抽查等方式来考核。
那么省级政府要接受哪些方面的考核呢?在列出的质量考核要点中,记者注意到,诸如产品质量合格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质量宏观监管、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基础建设都在考核指标中。
正在制定评分实施细则
考核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满分100分,D级的为59分以下,也就是不及格。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
质量司副司长马思宇表示,目前评分标准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正在制定中,会根据质量事件的范围大小来区分,像“三鹿奶粉”这样的质量事件,肯定是“一票否决”的。
考核结果经国务院审定后,交给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对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实行问责的依据,以此来敦促政府真正重视质量安全。
“这也就是说,质量监管要与官员‘乌纱帽’挂上钩了。”田世宏说,就是要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 考核评定
满分为100分。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
●A级
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D级
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考核结果一律为D级。对考核结果为D级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国家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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