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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该监管房企拆分精装合同

2013年06月14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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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周评论

  北京实行严格的楼市“限价令”之后,房企的变通之举正在增多。部分开发商变着法儿把原本想涨的价、计划中应能得到的利益找补回来。不少项目就开始做“精装合同拆分”:买房人要买房子,除了毛坯房的买卖合同,还要绑定签一个事实上的精装合同——虽然这种精装合同可能有这样那样的名称。在精装合同中,开发商给出“一口价”,谁要想买房子就必须接受。甚至某知名开发商就明确,即便这个装修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但买房人基于对房企品牌及品质的信任,也要接受该条款。精装拆分,本质上是行涨价之实。消费者的话语权被这样一句霸王条款就剥夺了。

  房企在政府部门的价格审批面前处于弱势,但到了买房人跟前就处于强势。

  弱势的人,各有各的弱势;但强势的人却是一样的:强势的一方制定游戏规则,哪怕明知道这一规则有悖于市场精神。一位房企人士也曾对记者坦言自己很为难,企业追求收益是自然的,“你要硬说我强制消费,我也没办法”。

  房企不怕有关部门盯上这样的行为吗?5月上旬,《21世纪经济报道》曾引消息报道,“(北京)住建委目前在调研了解相关情况,或将研究出台一些管理办法,对精装拆分进行规范。”但一个多月,并没有什么真的办法落地。

  有业内人士也表示,恐怕再过一个月,也不会真有什么办法落地。显然,这是一个彼此都很默契的事情。

  为什么精装房存在已久,现在才出现“精装拆分”?为什么这类事情出现已久,有效的市场监管却缺位了?为什么一再呼吁尊重市场规则、尊重法治精神的房企,也开始强制消费、搞“霸王条款”?此外,精装修分拆交房时的隐患也很多,这些遗留问题如集中爆发,后果也很严重。

  “‘限价’终究不能把企业逼得无路可走,只能默许企业自己走出一条路。”有人认为“看得见的手”缺少监管需要的那种理直气壮,于是企业就开始走自己的路了。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利益的面前,我们究竟应该怎样捍卫市场和法治的精神?这是一个问题。

  新京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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