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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纠错】
6月14日A02版《有些“损失”刘志军无法挽回》(编辑:王华)一文,第1行中的“5月9日”应为“6月9日”。
【文字更正】
6月13日A02版《地方环保局罚央企,做了该做的事》(校对:王春然 编辑:于平)一文,第2栏倒数第2行中的“光坏”应为“光环”。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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