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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招聘会提前40日申报

招聘信息如含有性别、年龄等歧视内容,人力社保部门将予以纠正

2013年06月16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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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蒋彦鑫)对于不定期的招聘会,需要提前40天进行申请。日前,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知要求,对于招聘信息存在就业歧视内容的,必须予以纠正。

  市人力社保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会日常监管和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招聘会的日常监管。拟在下一年度举办小型定期招聘会相应办会机构,应于当年12月1日前,向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提交招聘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经区县人力社保局初审、市人力社保局审定通过后方可举办。对于不定期招聘会,应于预定会期的40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提交招聘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审定通过后方可举办。据悉,北京对于不定期招聘会的规模一般都严格控制在200家以下。

  招聘内容的合法合规也将成为监督重点。此前,曾有不少招聘会上,一些公司写明“仅限男性”等包含歧视性的内容。对此,通知指出,要重点检查招聘信息的合法性、规范性,坚决杜绝就业歧视的内容。对招聘信息存在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内容的,当场予以纠正,并要求办会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整改。

  此外,市人力社保局还要求各办会机构上报《招聘会统计表》,包括招聘会的场次数、参会求职人次数、招聘单位数量和招聘岗位分布等供求情况数据。其中特别将针对大学生和农民工两类特殊群体的专场进行单列。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数据汇总后,将进行分析,对包括大学生就业政策等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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