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诉张金凤等9人拖欠2285万房屋尾款首次开庭;昨天3被告应诉,被追讨近700万尾款
|
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我爱我家”起诉张金凤等3人支付700万房屋尾款案。
张金凤的代理人表示同意结清房屋尾款。
此前,张金凤通过“我爱我家”购置了11套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张金凤在支付约1/3房款将房屋过户、尾款未付清下,“神秘”失踪。“我爱我家”在向原卖房人垫付近2285万房屋尾款后,将张金凤等9人诉至法院,追讨房屋尾款。
张金凤未出庭
昨天下午3时,原告“我爱我家”的两名代理人来到法庭。
本案中,在我爱我家起诉的9名被告中,法院目前只联系到了“实际买家”张金凤和“名义购买人”张金侠、赵毅(音),所以,昨天法院只审理了涉及3被告的两起4套房产的案子。
张金侠和作为第二被告的张金凤并未出庭,二人共同委托了一名代理人出庭。
“我爱我家”起诉称,张金凤分别通过张金侠、赵毅的名字各购买了两套房产。在支付一部分首付款后,房子落在被告张金侠、赵毅名下,但实际买受人是张金凤。在4套涉案房屋中,1套被张金侠占用,其他房屋需要进一步核实。
“我爱我家”要求,三名被告返还剩余款近700万以及违约金和诉讼费。
一被告称也是受害者
“同意原告第一诉讼请求。”张金凤的代理人表示,张金凤同意结清房屋尾款,但不同意承担违约责任。该代理人承认“张金侠只是借给张金凤身份证”,房款是张金凤交的。
被告赵毅则表示,不愿意和张金凤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其代理人坚称张金凤“冒用”赵毅的身份证,赵毅本人也是受害方。
庭上,法院询问原告是否就此问题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爱我家”表示,原买房人曾报案但没有下文。
法院表示将向房管部门核实涉案房屋情况,并核实该案在公安机关的报案情况。
随后,法院宣布休庭。
■ 追访
“房款去哪了?为何不还?”
原告代理人希望通过诉讼发现构成刑案证据
“张金凤欠的债应该还,对方在庭审中的态度是正确的,但关键问题是怎么还……欠卖房人的钱早该还了,房款究竟去哪儿了?为什么不还?”原告“我爱我家”代理人王纪朝不认可张金凤代理人“有能力还款”的说法,张金凤一方“愿意还钱,但并不代表其能还”。
王纪朝表示,据他所知,该案中,仅赵毅名下的房子就有兴业银行的贷款、还有第三人抵押。被告方如果想卖房,首先要银行和被抵押方同意,卖得款项首先要偿还贷款和抵押,剩下的钱才能用于偿付“我爱我家”。
“当时张金凤买房时,就高于市场价,贷款评估高评了。别说还‘我爱我家’的钱,连银行贷款能不能还还是问题。”王纪朝表示,希望通过诉讼发现一些证据,看是否存在构成刑事犯罪证据。
“房屋有余值,是可以还钱的”
张金凤代理人称买房操作模式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张金凤的代理人承认,张金凤是“炒房”,但有能力还欠的尾款。
“这些房是有价值的,涉诉房屋有余值,且房价在增,是可以还的。”该代理人说,张金凤这种买房的操作模式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交了首付款后,用抵押贷款买第二套房,再买第三套房……二手房价一直在涨,她就用这种操作模式去赚钱,操作过程中出了问题,被曝了光。尾款没解决,张金凤态度是积极的。“如果没有其他问题,张金凤应该是赚钱的。用别人身份证买房也不是法律禁止的,因现在限制个人购房”。
针对媒体多次追问张金凤收的钱的去向,该代理人希望找张金凤核实,“我是代理人知道她只是同意还款,把这些房子售出(还钱)”。
■ 讲述
“购房人”:银行催款,才知背了债
承认帮张金凤“背房”有利益;希望赶紧了结
被告赵毅始终坚称是张金凤冒用了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他也承认自己“也不能白跑”,帮张金凤“背”房子是有利益的,但他并未透露具体利益是多少。
赵毅称,在买房、房屋过户、办理抵押贷款时,他都出现在现场,而且在房管局见过张金凤的那些代买人。他是通过朋友结识的张金凤,在他印象里,张金凤是个很和蔼的孕妇,很有钱,至少有3辆豪车。
“她说要用下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看有没有购房资格。”赵毅说,因为张金凤答应支付购房全款,所以,他用自己的身份为张买完房子,以为就没事了。但是,后来收到银行催款信息,自己才知道背了债。事件被媒体曝光后,他也很难联系上张金凤。随后,他曾给“我爱我家”打电话,希望对方把他名下的这套房买了,再卖,用于还款,但始终没有回音。
“那段时间闹的难受。我说我不管了,希望跟这件事再没关系,好踏实点,现在就因为这件事,连工作都没找,我希望赶紧了结。”赵毅称。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影/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