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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监局:车险拒赔须书面通知

2013年06月2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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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轶骁)记者昨日从北京保监局获悉,为规范本市车险理赔服务行为,治理“理赔难”等问题,北京保监局出台了规范北京地区车险管理的政策,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拒赔案件必须出具书面通知,方可有效。

  北京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在接报案过程中,应及时告知消费者案件处理进程及理赔服务人员姓名电话,保证消费者随时了解理赔处理情况;如果保险公司对车险处理案件拒绝赔偿,则必须出具书面拒赔通知,明确告知消费者拒绝赔偿的原因和所依据的相关免责条款。

  对于需要现场查勘的车险理赔案件,北京保监局要求各保险公司与车主协商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如未能按约定时间到达,应提前告知车主。

  此外,北京保监局还要求,当车辆异地出险,并希望在出险地查勘定损时,保险公司应予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异地案件跟踪与协调,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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