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法院预计该案庭审2天;涉案金额500万元
| ||
| ||
|
据新华社电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昨日开庭审理肖烨等六人利用不雅视频敲诈勒索案,因涉及个人隐私,法院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鉴于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预计该案庭审2天。
据指控,肖烨与许社卿商议,利用妇女群发短信色诱党政领导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密拍性爱过程和设圈套实施“捉奸”,以此来勒索领导财物或迫使领导为其公司谋取利益。其中,2008年2月,肖烨以“借款”之名勒索雷政富300万元人民币;2009年9月,肖烨以需资金周转,假借“借款”之名勒索周某人民币2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组织、策划、实施敲诈勒索,非法获利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肖烨、许社卿为主犯,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为从犯。
■ 庭审现场
雷政富委托他人出庭
昨日上午9时30分,案件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因涉及个人隐私,未公开审理。据参与庭审的律师介绍,庭审程序复杂,将进行两天,昨日主要为质证阶段。
昨日对雷政富案质证
昨日上午9时,虽然该案不公开审理,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门口已有十多家媒体在等候。
审理分三个时间段进行,第一段从上午9时30分到下午一时,第二段从下午1时30分到下午6时,第三段从下午7时开始,下午9时许,昨日的庭审结束。
据参与庭审的律师介绍,昨日的庭审主要围绕雷政富案,周天云的案件要在今日开始质证。昨日上午主要进行发问,6个犯罪嫌疑人同时出场,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同时让犯罪嫌疑人发表意见。
该律师介绍,下午和晚上的工作都是质证阶段,将案子中的证据进行展示,当庭发表意见。下午逐一举证,双方发表意见。 “当事人一个一个轮流出庭,每个人出庭时间都很长。”该律师表示,今日的庭审上午还是质证,下午将会展开辩论。
肖烨否认敲诈勒索
据许社卿的代理律师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春富介绍,昨日庭审中,6个犯罪嫌疑人的状态都不错。
李春富说,庭审中,赵红霞说,她是一个女孩子,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被欺骗了,她现在是一个孩子的母亲,她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她。
肖烨在庭审时说话还比较诚恳,承认不雅视频案是他安排的,目的是认识官员,提升本人和公司影响力、知名度。而他与官员们只是合法的接待关系,并不是敲诈勒索。
昨日,据赵红霞的辩护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称,此案庭审可能持续两天。他将为赵红霞做“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辩护。昨日,律师已向法庭申请传唤雷政富出庭作证。
昨晚,张智勇介绍,雷政富委托了两名诉讼代理人也参加了庭审现场,他们在庭审现场也发表了意见,并对一些证据发表了看法。6月9日,雷政富的相关委托书已上交法院,但“我们之前都不知道此事。”
■ 回放
【雷政富案】
2008年1月,赵红霞化名“周晓雪”以上述方式成功拍得其与时任北碚区区长的雷政富在江北蓝剑宾馆的性爱视频。
2月14日,雷政富、赵红霞再次相约到江北金源酒店开房,赵红霞按照肖烨的安排将房间号告知肖烨,严鹏扮演私家侦探,张进扮演赵红霞的男友即赶至酒店捉奸,后赵红霞提出张进只听他老板肖烨招呼,并电话通知肖烨赶至酒店,肖烨到后,简单问了情况并答应处理好此事,便叫雷政富离开。
2月16日,肖烨以“借款”之名勒索雷政富300万元,雷政富被迫让北碚区“重庆勇智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月19日代其支付300万元。
【周天云案】
2008年八九月份左右,犯罪嫌疑人肖烨通过许华认识谭琳玲并将其引入公司,肖烨以与谭琳玲结婚,为其买房、买车为诱饵,唆使谭琳玲与政府官员发生性爱关系,并密拍性爱视频。此后不久,谭琳玲化名“谭琳”与时任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周天云在江北区金源大酒店附近一宾馆发生性关系,并成功密拍二人性爱过程,一周后,按照肖烨安排,谭琳玲再次约周天云到江北金源大酒店附近另一宾馆开房,并由王建军扮演谭琳玲男友,严鹏扮演私家侦探。
2009年9月,肖烨即以资金周转、假借借款之名勒索周天云人民币200万元,周天云于同年9月15日向肖烨支付200万。
■ 追问
为何仅2官员涉案?
重庆市纪委曾处理涉案21党员干部
2012年11月23日,因涉及不雅视频,雷政富被免去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被立案调查。
今年1月24日晚,重庆10名厅局级官员和国企高管也因涉不雅视频被免职,时任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周天云正是其中之一。
今年5月7日,重庆市官方发布消息称,该市涉及不雅视频案的党员干部,包括雷政富在内共有21人,重庆市纪委已对涉案的21名违纪党员干部作出处理。
据检方起诉书显示,此敲诈勒索案仅涉及雷政富和周天云两名党员干部。
记者翻阅卷宗资料发现,在此次敲诈勒索案中,除了雷政富与周天云涉案之外,另外19人是否被敲诈勒索,并未在公安机关的卷宗资料中体现。
法院将会如何量刑?
该案主犯或获刑低于十年
公诉机关认为肖烨、许社卿是主犯,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严鹏是从犯。
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实施,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因为该案件发生在2008年,公诉机关是根据97年刑法来指控敲诈勒索罪,97年刑法对敲诈勒索罪所定刑期是不超过10年,所以这个案子最重的主犯不会超过10年。
本版采写/综合新华社、新京报记者 李超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