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讲话被《人民日报》刊发;温州老板已申报两家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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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这一表态激发了民间资本大佬的投资热情。
6月21日,民间的搅局者来了。当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的文章,这是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的一则讲话。
“金融行业需要搅局者,更需要那些外行的人进来进行变革。”马云的金融梦或许迎来了最好的时机。
像马云这样有着金融梦的还有另一位浙江民营企业大佬——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在去年两会上,宗庆后就建议“发展民营银行”,让民营银行专门服务小企业。
民营银行这扇多年的“玻璃门”是否就此突破?民资大佬们的银行梦近了吗?
搅局者马云
对于像马云这样的搅局者,银行已经感到了压力。
“很多行业的创新都是外行进来才引发的。我希望外行人能够参与这个领域,不仅仅是来搅局,而是共同创造一个未来。”马云说。 未来金融有两大机会,一个是金融互联网,即金融行业走向互联网;第二个是互联网金融,后者正是他所擅长的领域。
这几年以来,马云不断尝试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虽然支付宝此前表示“永远不会成为一家银行”,但马云在相关业务领域的试水一直未停止。从提供支付功能到小额贷款,再到如今的余额宝理财服务,马云不断“吞食”着传统的银行业务。
对于像马云这样的搅局者,银行已经感到了压力。作为一家民营银行的老板——民生银行行长洪崎对媒体表示,阿里做金融是对银行界的重大挑战。
来自阿里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阿里金融单季完成贷款笔数超过110万笔,同比增幅超过50%;新增的120亿元贷款,平均单笔贷款约11000元。截至一季度末,其累计服务小微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
这也正是政策层面支持发展民营银行的初衷所在。
与马云的看法相同。6月初,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表示:“如果金融市场能充分开放,保证国有资本、境外资本、民营资本公平竞争,会给金融行业以及整个经济带来持久旺盛的活力。”
“我们已上报了两家民营银行,希望能搭上政策的东风。”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昨日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两家民营银行都是温州当地的大型民营企业牵头组建,股东也均为民营企业。
“玻璃门”之困
小贷公司和村镇银行是政策准入限制的典型样本。
在之前的政策制度下,像马云这样的民营企业家要想办一家银行难度不小。
截至2012年末,中国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村镇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合计法人机构数有1400多家,资产规模占比仅15%。
在民营资本没有取得银行话语权的背后,是诸多政策上的准入限制。
小贷公司和村镇银行无疑是其中的典型样本。在政策放开之后,小贷公司在全国遍地开花,小贷公司可以由民营企业控股,但由小贷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民资就会丧失控制权。
根据银监会规定,村镇银行发起银行的持股比例限制为15%。一些经营良好的小贷公司因此放弃了升级为村镇银行的想法。
比如,浙江瑞安华峰小贷公司想成为“正规军”,温州市政府也曾想借此树立示范效应,但在发起人、控股权、监管方等制度“天花板”长期无法突破后,该公司意欲借道香港成立专业财务公司。
这也被诸多学者和民营企业家称之为民资进入金融领域的“玻璃门”。
此次国务院表态释放了政策放开的信号,让市场看到了银行这一中国金融市场最后一个“堡垒”向民资真正开放的迹象。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认为,民营银行可以不由银行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而是由民间资本来主导设立,这有可能是未来金融改革的主要突破口。
“组建民资大银行”不被赞同
目前大多数意见都赞同,不应该平地拔起组建民资大银行。
放开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怎样的路径是最佳的?
对这一具体问题,各方有不同的观点,但目前大多数意见都赞同,不应该平地拔起组建民资大银行。
部分经济学家认为,在目前的基础上放开民营资本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和中小银行,是民营资本稳健进入银行业的路径。
央行研究局局长纪志宏认为,启动民营银行准入试点,应该在保证基层金融监管的情况下,启动民营资本作为主发起人和实际控制人,设立村镇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的试点。
经济学家汤敏认为,应该选取那些经过数年市场考验、做得规范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升格为民营银行。他认为“这样从审批来说相对容易,风险比较小。而不是平地拔起式地捧几个民企大老板组建银行。”
民生银行是目前股份银行中唯一的一家民营银行,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则提供了另外一种思路。在今年3月董文标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递交了提案,他认为,应该推动地方政府从地方性银行中退出,将地方性银行改造成真正的民营银行。
新京报记者 苏曼丽 沈玮青
民资进入金融业大事记
1996年
民生银行成立。其股权结构中,共有59家发起人单位,13.8亿元资本金,其中,85%来自非国有企业,占据主体地位。
2004年
浙商银行组建,共有股东15家。其中,13家是民营企业,民营资本占比85.71%。
2006年
银监会批准设立村镇银行,并将其作为鼓励民资进入的主要领域。
2008年7月
浙江省政府启动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这是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后,国内第一个公开提出试点民间金融合法化的省份。
2010年
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份文件因涉及36条意见,与2005年2月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的意见条数相同,因此也被称为“新36条”。“新36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2012年
银监会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提供了“细则”,其中规定,“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以适当放宽至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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